东帝汶议会讨论动产担保法律提案以促进私营部门信贷

帝力,2025年1月16日 (TATOLI)–负责司法和宪法事务的国家议会(PN)A委员会,今天继续与相关实体举行公开听证会,讨论关于第10/VI (1a)号法律提案——动产担保法律制度。

参与讨论的实体包括财政部(MF)、东帝汶中央银行(BCTL,葡萄牙语缩写)、司法部(MJ)、上诉法院及其他相关机构。

“根据程序,该法律提案已提交议会,并由主席转交委员会进行审查,首先进行初步程序,然后与与该法律提案相关的实体举行公开听证会。今天继续与这些实体举行公开听证会,以听取他们对该法律倡议及其依据的意见,从中央银行和财政部的角度来看,”A委员会主席帕特罗西尼奥·多斯·雷斯·费尔南德斯(Patrocínio dos Reis Fernandes)在议会场所结束公开听证会后向记者们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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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律提案的内容涉及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关系,银行与希望从银行获得信贷的公民之间的关系,包括银行在提供信贷时需要某种安全保障或担保。

该法律提案包含100多条,目前仍处于听证阶段,具体内容将在后续的专业讨论阶段进行详细讨论。

根据委员会的议程,还将与东帝汶的商业银行举行公开听证会,以听取他们对该立法倡议的意见,随后将编写报告和意见提交议会主席团,以便继续后续程序。

在同一场合,财政部长桑蒂娜·卡多索(Santina Cardoso)表达了政府对该法律提案的看法,认为这将进一步便利国内私营部门从银行获得信贷。

“财政部认为,当中央银行提出动产担保法律提案时,从经济角度来看,我们的私营部门往往面临很大困难来获得信贷,因此这些问题属于私营部门改革的范畴,同时商业银行也需要有信心提供信贷获取条件,这样私营部门才能进一步发展他们在我们国家的经济活动,”她表示。

因此,中央银行提出一个想法,当土地作为担保时,法律程序仍在进行中但尚未完成,私营部门也存在一些情况,他们拥有动产资本,但银行往往不同意将其作为信贷担保。

“因此,我们看到缺乏法律基础和某种能力来为这些情况提供解决途径,所以通过这一提案,中央银行与政府一起看到,当我们面临一种尚未有其他资产作为担保的情况时,我们也可以考虑一些条件,以便能够获得信贷,”她说道。

根据部长表示,从司法领域的部门来看,也认为可以通过现有的立法,但目前尚无途径使用动产担保,因此需要共同思考这一情况。

记者     : 纳尔逊·德·索萨(Nelson de Sousa)

编辑          : 朱莉娅·查塔琳娜(Julia Chata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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