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考市政当局积极筹备2027年地方权力与行政分权实施

包考,2025年1月27日 (TATOLI)—包考市政管理局(AAM)继续为即将到来的地方权力实施和行政分权做准备。

包考市政当局(PAM)主席韦内兰达·莱莫斯·马丁斯(Veneranda Lemos Martins)解释说,关于地方权力实施和分权政策的决定将基于中央政府通过国家行政部(MAE)下属分权司的最低评估结果。

“准备工作必须最大化,以满足最低条件,这些条件将逐步实现,如果可能的话,2027年包考将率先实施上述政策,”包考市政当局主席在包考会议中心(CCB-葡萄牙语缩写),旧城区,于本周一向TATOLI表示。

她解释说,中央政府通过MAE进行评估的最低条件将聚焦于每个市镇的资源、行政领域的人力资源能力、基本基础设施、城市组织以及经济领域的准备,例如通过与东帝汶工商会(CCI-TL-葡萄牙语缩写)在包考的合作来准备私营部门。

韦内兰达·莱莫斯表示,一旦满足最低条件要求,下一步将是市政议会的选举,因此需要具备管理预算的人力资源能力,因为地方权力和行政分权后,中央政府将为每个市镇分配仅占25%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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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鼓励包考人特别是学习财务、规划和行政领域的知识,”她进一步说道。

包考当局主席承认,包考的年轻人具备这些领域的能力和知识,但仍需通过能力建设进一步成长,尤其是在被认为重要的领域。

“因此,包考当局创建了非政府组织(ONG)部门和人力资源司,专注于规划、财务和行政领域的能力建设,涉及市镇、行政区乃至村级,”她解释说。

此外,韦内兰达表示,包考当局继续与国家层面的相关机构合作,识别每个行政区的自然资源,以便了解包考拥有的资源,从而未来通过投资促进经济发展。

中央政府通过MAE将在短期内提交地方权力和行政分权实施的时间表,以在部长会议(KM)上获得批准,从而未来可以适用三项关于行政分权政策的法律,覆盖每个市镇。

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KRDTL)第72条规定,地方权力的建立是制定三项法律的途径,包括:2023年11月10日的第23/2023号法律,将规范地方权力和行政分权的实施;2023年5月31日的第16/2023号法律,关于市政财务,将规范预算使用的所有方式;以及2021年11月4日的第22/2021号法律,关于市政选举,将规范议会成员和市政当局主席的选举机制。

在此之前,政府批准了2019年3月13日的第11/2019号决议,关于行政分权战略的执行和地方权力代表机构的设立,基于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5条,内容如下:

  1. 确定国家尊重领土组织、公共行政分权原则以及地方权力代表机构的设立,这将有利于行动日程的批准;
  2. 法律将规定并加强不同层级的特征,以及这些机构的行政权限;
  3. 欧库西·安贝诺和阿陶罗将获得特殊的行政和经济待遇。

此外,基于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72条(关于地方权力),内容如下:

  1. 将建立地方权力机构,由领土内具有代表性机构的集体组成,其职责是组织公民参与解决自身社区的问题,并促进地方发展,不影响国家的参与;
  2. 地方权力机构的组织、权限、运作和组成将依法规定。

与此同时,2025年国家预算(OJE 2025)为全国各市镇分配了资金,每个市镇获得700万美元,用于市镇内的所有活动,并为行政分权和地方权力的实施过程做准备。

记者:纳塔利诺·贝洛

编辑:希斯托·弗雷塔斯·达·皮耶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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