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名公共交通司机因未穿制服被罚款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警察对36名公共交通小巴司机施加行政罚款,因为他们未穿着制服从事专业司机工作。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指挥官助理警司路易斯·达科斯塔表示,公共交通司机必须穿着制服,以向公众展示他们的身份。

“通过我们今天专门针对公共交通的检查站活动,我们成功拘留并对36名小巴司机施加行政罚款,”他说。

他补充说,根据2003年第6号《道路法典》,如果成为公共交通司机,如小巴和出租车,必须穿着制服进行乘客运输服务,如果不穿制服则必须施加罚款。

他说,根据他们所穿制服的情况施加的罚款为:穿不完整制服罚款17美元,完全不穿制服罚款34美元。

“我们看到他们现在穿的制服也不适合穿,因为破旧、脏污,有些甚至没洗干净,这种情况我们不容忍,他们必须更换新的制服,而且必须穿戴完整的制服,快速系好制服,还要穿鞋,然后才能接送乘客,”他说。

他说,帝力首都的公共交通司机必须迅速行动,不仅是为本国人提供服务,还有外国乘客,因此必须展现良好的形象。

他说,警方将对公共交通司机进行严格控制,如果不穿制服,将根据《道路法典》施加罚款。

与此同时,司机格拉西亚诺·达科斯塔·费尔南德斯表示,他没有穿制服是因为他的制服已经破旧,而且没有钱重新购买新制服。

“我们穿的制服是我们自己掏钱买的,没有钱我就只能随便穿一件破旧的衣服,但不会把它挂在椅子上,”他说。

他承认自己确实有错,因为违反了法律,并准备在银行支付34美元的行政罚款,以便取回车辆。

另一方面,乘客玛丽安娜·萨门托表示,公共交通司机在工作时应该穿制服,这样可以展示他们的身份。

“公共交通司机从事的是专业工作,因此必须通过他们穿的制服来展示他们的身份,”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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