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东帝汶国家根据第7/2020号法律规定了强制性要求,但仍有超过3000名国家工作人员尚未申报收入、财产和利益。反腐败委员会已对439名违规者实施了处罚,并警告可能采取法律行动。这一措施被认为是促进透明度和打击东帝汶腐败的关键。
反腐败委员会(CAC)透露,自2022年实施以来,超过3000名有义务申报收入、财产和利益的国家工作人员尚未履行这一措施。在违规者中,包括来自33个公共实体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其中涵盖市政当局和各部委。
申报义务在2020年8月26日的第7/2020号法律中有所规定,该法律确立了预防和打击腐败的措施。这一措施适用于高级职位,如共和国总统、议员、政府成员、法官、大使和行政负责人,以及与采购、公共合同、国有资产管理和其他敏感领域相关的领导。
根据CAC的数据,截至目前登记的12285名国家工作人员中,仅有9271人提交了申报。委员会成员鲁伊·佩雷拉·多斯桑托斯强调,违规者将面临相当于工资25%至30%的罚款,具体取决于延误时间。截至目前,已有439人受到处罚。“如果他们继续不遵守,我们将不得不涉及检察院,因为这种行为构成对现行法律的违抗,”鲁伊·佩雷拉·多斯桑托斯强调。
财产申报可在线完成,CAC网站上提供了相关表格,确保数据安全。此外,还设有机制允许在提交截止日期后30天内纠正申报中的错误,只要提供合理理由即可。
东帝汶非政府组织论坛(FONGTIL)强调财产申报作为促进透明度和打击腐败工具的重要性。FONGTIL主任瓦伦廷·达科斯塔·平托呼吁总理沙纳纳·古斯芒指导政府成员和公共机构遵守这一措施,强调透明度对良好治理至关重要。
“检察院和反腐败委员会(CAC)应更新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考虑他们每年获得的薪资。这一措施对于确保东帝汶良好治理的原则至关重要,特别是对我们的领导人而言,同时也为未来一代树立了责任感的榜样,”FONGTIL主任瓦伦廷·达科斯塔·平托主张。
东帝汶在打击腐败方面面临困难,腐败影响了公众对机构的信任,并阻碍了国家发展。在2023年腐败感知指数(IPC)中,东帝汶在180个国家中排名第70位,得分为43分(0为高度腐败,100为高度透明)。在葡语国家共同体(CPLP)中,东帝汶排名第四,仅次于佛得角、葡萄牙和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在东南亚地区,只有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在反腐败方面表现“良好”,而缅甸和柬埔寨则被认为是该领域表现最差的国家。
在2016年至2022年期间,CAC发现约2500万美元的公共资源被挪用。这一金额仅涉及已调查并移交检察院的案件,实际损失可能更大,因为还有案件正在调查中。
财产申报被视为加强公众信任和打击腐败行为的关键措施。然而,参与度不足表明需要加强法律执行,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履行其透明度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