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初审法院对被告RV作为司机进行审判,其行为针对帝力市政交通单位的警察MAD。
根据法官Jose Quintao在周三宣读的指控,2021年12月3日上午8点05分,帝力市政交通单位警察正在前旧市场附近的公共道路上执行日常工作,涉及控制和保障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流动。
当时,交通小组成员MADP发现被告RV驾驶一辆微型巴士,车内满载乘客,随后被告还在车内吸烟。
因此,MADP走近被告并警告说,“你知道你的错误吗?你是否知道卫生部和警方已经发布了规定,公共交通工具在载客时禁止在车内吸烟。”
听到这话,被告回应MADP说,我吸烟又怎样,即使MADP冷静地要求被告出示车辆文件,但被告回答说,如果我不给又怎样,于是MADP伸手去拿钥匙试图熄火车辆,这一情况使被告从车内变得紧张,大喊并想要与MADP发生肢体冲突。
当被告从车内下来时,MADP试图进入车内,但被告跑去抓住车门并用车门撞击MADP的左脚和右手掌,MADP感到疼痛,从车上摔下并被被告紧紧抓住脖子。
随后,交通单位警察小组决定立即对被告进行拘留,同时也扣押了相关物品。
据称,在被告实施这些行为时,MADP正在作为交通单位警察成员执行任务,并且穿着东帝汶国家警察(PNTL)的制服。
由于被告行为的直接和必要后果,MADP右手掌受伤,左脚疼痛,无法像往常一样执行任务,因为他必须前往Formoza社区卫生中心接受治疗。
被告的行为是自愿且有意的,被告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以暴力或严重威胁针对正在现场执行职责的警察机构,并妨碍警察进行干预。
被告的行为违反法律,即使如此,被告仍然继续实施。
这些行为构成被告RV作为实质作者,以完成形式犯下了一项妨碍公共权威的罪行,根据《刑法典》第243条规定并受到处罚。
针对这些指控,被告声明,其中一些事实属实,一些不属实。
被告声明,当时被告确实在驾驶车辆,车内有三名乘客,并且被告正在吸烟。
被告声明,警察走近被告并警告被告,MADP试图拿走车辆钥匙,因此两人之间发生了争论。被告声明并非被告用车门撞击MADP,而是MADP用手击打被告的头部,导致其手部受伤。
听完被告陈述后,法庭将庭审延期至另一天,以听取MADP的声明。
此次庭审由集体法官Jose Quintao、Jose Gonsalves、Jumiaty Freitas主持,公共检察官为Aderito Tilman,被告获得公共辩护人Marsal Mascarinhas的法律援助。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