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政府批准公务员年龄限制法令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总理(PM),凯·拉拉·沙纳纳·古斯芒向共和国总统报告称,政府已批准一项关于公务员年龄限制的法律。

总理凯·拉拉·沙纳纳·古斯芒在与共和国总统何塞·拉莫斯·奥尔塔在总统府尼古劳·洛巴托宫(帝力拜罗皮特区)进行每周会晤结束后,向记者们表示,时间为星期四(2025年4月3日)。

“我对总统说,昨天我们批准了一项关于公务员年龄限制的法令,因为我们已经看到需要有一个系统来规范公共职能,就像我们在教育系统中看到的一个系统,如果不持续关注健康,就会被淘汰,永久合同也因此没有信心继续提供服务,”总理沙纳纳说道。

总理表示,这一过程将通过法令进行,随后将再次讨论有关最低工资等所有相关事项。

“如果不建立一个完整的系统,就无法消除公共职能的竞争力。我在这里工作赚的钱少,我是一个好主任,一个好技术员,但因为薪水问题,我请求休假而没有收益,然后我去别的地方工作,赚更多的钱,但那不是我的专业领域,”总理沙纳纳说道。

同样,在星期三,政府通过部长会议批准了一项法令草案,由部长会议主席阿吉奥·佩雷拉和公共职能委员会主席阿戈斯蒂尼奥·莱滕西奥·德·德乌斯提交,根据2024年10月23日第7/2024号法律获得的立法授权,对2004年6月16日第8/2004号法律进行第二次修订,该法律批准了公共职能章程。

该法令规定,65岁为强制性退休年龄,公共职能人员和公共行政代理人的劳动关系将在此年龄自动终止。这一措施旨在促进年轻人进入公共行政框架,确保代际更新,并提高向民众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该法令还规定,公共职能委员会必须至少在职能终止前90天通知工作者、其雇主实体和社会保障部门。

(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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