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帝力法庭续审挪用公款案,多名被告涉嫌损害行政管理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初审司法法庭(TJPID)继续审理被告ICM、SSC以及LT涉嫌犯下的挪用公款和损害行政管理罪的案件。

在此之前,法庭已经听取了被告的陈述,因此在本次续审中,法庭决定听取证人证词。

在本次续审中,证人BA声明,在当时他确实参加了有关数据收集的培训,但具体培训日期和收到款项的日期他已经不记得了。

证人ECX也声明,他在2016年确实参加了社会团结与包容部(MSSI)有关调查的培训,但具体培训日期他不记得了。在该培训中,他确实收到了款项,但具体金额他已经不记得了。

证人FB也向法庭声明,他在2016年确实参加了有关调查的培训,但具体培训日期他不记得了,培训结束后他们确实收到了款项,但具体金额他已经不记得了。

听完证人证词后,法庭决定改期至另一天继续听取其他证人的证词。

根据指控,被告ICM自2008年起在MSSI担任合同制公务员,担任行政技术员,2012年至2018年期间担任财务系统联络人,2016年担任MSSI行政与财务司的财务主管,主要职责是为部内所有活动提款,并将款项交给其他部门的财务负责人。

被告SSC自2002年至2010年在财政部国家统计总局担任合同制公务员,2011年至今为永久性公务员,主要职责是处理预算及与财务行政相关的文件,准备《支出指南》和付款清单。

被告LT自2004年起在社会团结与包容部(MSSI)担任合同制公务员,2013年至2015年被任命为行政与财务部门主任,2015年11月再次担任国家计划、财务、采购与物流司(DNPFAL)司长,2018年至今担任国家社会援助司(DNAC)司长。

2016年,社会团结部(MSS)通过国家非缴费社会保障制度司(DNRCSS)为调查受益人资格的计划拨款91,140美元,该计划旨在了解老年人及残疾人补贴计划的优缺点。

在实施该计划时,社会团结部与财政部就老年人及残疾人补贴计划的评估达成了合作协议,明确了社会团结部与财政部的职责。

根据执行预算计划,91,140美元将用于支付以下项目:本地差旅费用、培训和研讨会费用、调查员的激励或补充支持费用。

基于上述提案计划,2016年10月20日,社会团结与包容部(MSSI)国家行政与财务司处理了编号为168835的CPV,总金额为91,140美元,由公司服务总局局长RMGE先生认证。

因此,在2016年10月20日,被告ICM准备了两份付款申请,一份金额为36,540美元,作为本地差旅项目的预付款,用于老年人及残疾人补贴调查活动;另一份金额为54,600美元,作为培训或研讨会项目及调查员补充项目的付款,覆盖12个市及RAEOA地区,时间为2016年10月至12月,由RMGE先生认证并由被告LT批准。

2016年11月16日,被告ICM使用两张支票提款,一张金额为36,540美元,另一张金额为54,600美元,在东帝汶中央银行(BCTL)提取,并在同一天,被告ICM作为MSS国家行政与财务司财务主管,将上述款项交给技术支持单位(UAT)的财务联络人MFM女士。

当时,UAT尚未有保险箱存放资金,因此91,140美元的款项继续存放在国家行政与财务司的保险箱中,由被告ICM负责管理保险箱,当UAT需要资金时,才从财务部门提取用于活动。

2017年1月12日,技术支持单位(UAT)负责人LMS先生向被告LT(国家计划、财务、采购与物流司司长)提交了本地差旅预算支出报告,金额为36,540美元,报告显示UAT支出12,080美元,国家统计总局支出16,940美元,总计本地差旅支出29,020美元。

根据该报告,未执行的剩余款项为7,520美元,UAT财务联络人MFM将该款项退还给被告ICM(MSS国家行政与财务司财务主管),以便归还国库,但至今未归还,仍存放在MSS国家行政与财务司的保险箱中。

2018年11月15日,MSS审计团队对财务单位、国家财务、行政与物流司(DNFAL)进行紧急检查,直接向被告LT(DNFAL司长)确认,并对保险箱中的资金进行核查,结果显示本地差旅剩余款项7,520美元中,仅剩2,500美元,价值5,020美元的资金至今未在保险箱中。

上述保险箱存放在被告LT(国家计划、财务、采购与物流司司长)的办公室,由被告LT持有钥匙,保险箱密码由被告ICM(MSS国家行政与财务司财务主管)知晓,当被告ICM需要从保险箱取款时,由被告LT提供钥匙。

被告LT和被告ICM均知晓,作为MSS国家行政、财务与物流司的预算执行管理者,他们有职责和义务根据国家总预算执行规则对司内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和控制。

尽管如此,被告ICM和被告LT未履行职责和义务,故意违反有关管理和控制的规定,或滥用职权,挪用了上述款项,对国家造成5,020美元的损失。

2016年12月30日,社会团结部(MSS)通过联络人MFM女士,将11,700美元交给财政部(MoF)的SM Pinto先生,用于支付来自12个市(包括RAEOA)的调查员的激励或补充费用。

被告SCS作为财政部国家统计总局国家行政与财务司的行政与财务职员,负责向国家统计总局参与老年人及残疾人调查的职员支付款项,覆盖12个市及RAEOA地区。

在核查付款名单并确认名单上的职员后,发现共有5名职员(1. FMT, 2. EMJ, 3. JA, 4. LS, 5. TM)未收到150美元的款项,另有6名职员未收到完整的150美元款项,且未在付款清单上签字,但被告SCS伪造了上述5名职员在付款清单上的签名。

此外,还发现国家统计总局另有6名职员(1. HGP, 2. APM, 3. VSA, 4. MLT)参加了MSS的培训,但未收到60美元,仅收到20美元;5. ECX仅收到30美元;6. FBC未在付款清单上签字,也未收到60美元。

因此,原本应支付给上述职员的1,000美元款项,被告SCS据为己有,用于个人利益,对国家造成损失。

被告的行为对国家造成了总计6,020美元(六千零二十美元)的损失。

检察院指控被告犯有挪用公款和损害行政管理罪的竞合罪行,根据第7/2020号法令第182条,结合《刑法典》第35条、第295条和第274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本次庭审由法官团队Ivan Suritay、Jose Quintao、Zulmira Auxiladora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Rogerio Veigas代表,被告由私人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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