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STLTIMORLESTE.com – 最高法院(PTR)总统的任命引发了公众的一些担忧,因为人权与司法监察员(PDHJ)宣布,已要求法律部门审查用于任命PTR的法律。
“我还不能深入介入此事,因为这是主权机关的权限,共和国总统有权进行任命,关于此次任命是否符合规定,我已通知我们的法律部门进行审查,如果此次任命违反宪法或宪法原则,监察员可以根据第150条和第151条行使权限,向作为最高司法法院的最高法院请求抽象审查,” 监察员维吉利奥·达席尔瓦·古特雷斯(Virgilio da Silva Guterres)在凯科利对记者表示,日期为星期三(07/05/2025)。
他强调,该法律刚由总统颁布,任命也已公布,因此法律部门仍在审查中,以确认作为总统任命二级法官为PTR职位的依据的新法律。
他解释,如果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监察员将根据第150条和第151条行使权限,向最高法院请求抽象审查。
在另一场合,东帝汶国立大学(UNTL)的学者塞巴斯蒂昂·多斯桑托斯(Sebastiao dos Santos)表示,该法律为此次任命提供了不被接受的途径,但可以通过现有途径解决。
“我们有最高法院,如果认为某些事情不正确,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审查,以决定是否符合宪法或违宪,” 他说。
他补充说,最高法院作为一个重要机构,负责决定提交的审查事项。因此,部分人士有疑问时,可以提交审查请求,由法院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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