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反腐机构搜查PNDS主任住所,嫌疑人被带走调查

马纳图托,STLTIMORLESTE.com – 反腐败委员会(KAK)安全信息部门(UIS)调查小组与东帝汶国家警察(PNTL)刑事调查行动指挥部(DIC-CO)合作,执行法院命令,对马纳图托国家乡村发展计划(PNDS)主任的住所进行搜查并扣押文件。

并且,一名首字母为ES的人已在其位于马纳图托Aiteas市行政大楼的办公室被列为嫌疑人。

根据包考初审法院法官阿尔贝蒂娜·达·孔塞桑·达斯·内维斯(Albertina da Conceição das Neves)的命令,授权反腐败委员会(KAK)作为专门处理腐败案件的刑事警察机构,对住所进行搜查,并可能扣押与已调查事实相关的物品。

当抵达嫌疑人ES的办公室时,调查小组组长欧几里德斯·马德拉(Euclides Madeira)在东帝汶国家警察刑事调查行动指挥部(DIC-CO PNTL)总指挥曼努埃尔·巴雷托(Manuel Barreto)的陪同下,向嫌疑人递交并解释了原始搜查令的内容供其阅读,并且小组解释了其在执行搜查令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反腐败委员会(KAK)调查小组组长欧几里德斯·马德拉(Euclides Madeira)递交了由包考初审法院法官阿尔贝蒂娜·达·孔塞桑·达斯·内维斯(Albertina da Conceição das Neves)签署的搜查令副本,并要求其必须与反腐败委员会(KAK)和东帝汶国家警察刑事调查行动指挥部(DIC-CO PNTL)小组合作,立即执行对住所的搜查和文件扣押命令。

在包考初审法院法官命令的警务执行行动中,嫌疑人ES作为马纳图托国家乡村发展计划(PNDS)主任,与他的工作人员和顾问与反腐败委员会(KAK)和东帝汶国家警察刑事调查行动指挥部(DIC-CO PNTL)小组进行了非常良好的合作。

搜查和扣押在三个地点进行:在主任位于马纳图托Aiteas市行政大楼的办公室、在私人车辆内以及在马纳图托维拉Ailili村的住所。

在这三个地点进行搜查后,反腐败委员会(KAK)和东帝汶国家警察刑事调查行动指挥部(DIC-CO PNTL)小组立即将嫌疑人ES及其私人车辆带到帝力法罗尔反腐败委员会(CAC)大楼进行调查,根据该命令,并依照《东帝汶共和国宪法》(KRTL)第37条第2款、刑事诉讼法(K.P.P)第226条第1款C项、第168条第1款和第170条的规定,对嫌疑人的住所进行调查。

该搜查令是在NUC. 0005/25.CACTL号调查笔录中批准的,其中正在调查嫌疑人涉嫌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典》相关条款。

为有效执行此命令,授权进入所有附属设施,包括保险箱、物品存放处、嫌疑人使用的车辆,并且在必要时可以破门、翻墙和制服动物,但需遵守《刑事诉讼法》(KPP)第169条和第170条的规定。

搜查必须在06:00至20:00之间进行。

必须根据《刑事诉讼法》(KPP)第87条和第88条的规定,制作一份关于搜查和扣押物品的笔录。搜查和扣押的期限为30天。

(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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