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法院判决家暴案被告无罪,但需承担子女抚养责任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初审法院通过对家庭暴力罪(以简单身体伤害形式)的最终裁决,决定宣告首字母为JFA的被告无罪。

在该裁决中,审理法官埃尔西利亚·德·热苏斯宣布,起诉书中列出的事实未被证实,因为受害人BIRHH提出的被告对受害人施暴的日期,当时被告不在现场。

法院还认为,根据被告的陈述,被告并未对受害人施暴。

因此,法院认为检察院的指控不成立,并宣告被告无罪,免除检察院指控的罪名。但法院声明,关于孩子,尽管被告和受害人已不再共同生活,但被告有责任照顾孩子。

此前,检察官纳波莱昂·达·席尔瓦在辩论中请求法院将虐待罪的法律定性变更为以家庭暴力形式的简单身体伤害罪,并请求法院对被告处以罚款。

同时,辩护律师弗朗西斯科·马丁斯声明,被告承认未对受害人施暴,因此辩方请求宣告被告无罪。

有充分事实表明,受害人BIRHH与被告JFA于2022年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育有1名子女,经济上相互依赖。

在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期间,被告JFA屡次对受害人BIRHH进行身体攻击。

第一次事件发生在受害人已忘记具体日期,但在2020年3月,大约晚上7点(东帝汶时间),在帝力Bebonuk,被告JFA用左手紧紧抓住受害人BIRHH的手,然后用右手掐住受害人的脖子。

这次身体攻击的后果是,受害人BIRHH的手和脖子剧痛,呼吸也困难,但受害人没有去医院治疗。

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因为要谈论彩礼(barlake),被告因此变得紧张并对受害人进行了身体攻击。

第二次事件发生在2022年5月28日,大约晚上9点(东帝汶时间),在帝力Bebonuk,被告JFA抓住并紧紧掐住受害人,被告JFA的手将受害人拖倒在地,并用手掐住受害人的脖子。

这次身体攻击的后果是,受害人BIRHH的手剧痛、肿胀发红,腰部疼痛并影响到受害人的肾脏,至今仍疼痛,以及脖子疼痛。

受害人前往吉多·瓦拉达雷斯国家医院接受治疗并服药,但受害人未附上医疗报告。

这个问题的原因是被告去受害人家里拿他的衣服,于是受害人与被告发生争执,从而引发了这次身体攻击。

第三次事件发生在2022年6月10日,大约晚上9点30分(东帝汶时间),在帝力Bebonuk,被告JFA用手紧紧掐住受害人BIRHH的左手,然后被告抓住并紧紧掐住受害人的脖子。

这次身体攻击的后果是,受害人BIRHH剧痛、肿胀发黑。受害人前往HNGV(吉多·瓦拉达雷斯国家医院)接受治疗,但未附上医疗报告。

这个问题的原因是被告想去看望和抱他的孩子,但受害人不同意。

被告JFA自由、蓄意且有意识地行事,明知对受害人进行反复的身体攻击(如起诉书所述),是对其配偶的身体虐待和不良对待,因为受害人是被告自己的妻子,尽管如此,被告仍继续实施以实现其意图。

被告知道其行为是刑法所禁止和惩罚的。

被告JFA构成以家庭暴力形式对配偶实施虐待罪的实际实施者,该罪名根据《刑法》第154条以及2010年7月7日第07/2010号《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予以惩罚。

本次庭审由合议庭法官何塞·玛丽亚、安娜·保拉和埃尔西利亚·德·热苏斯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纳波莱昂·达·席尔瓦代表,被告获得公共辩护律师弗朗西斯科·马丁斯的法律援助。

(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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