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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帝汶为加入东盟扫清障碍:政府批准15项协议

帝力,2025年9月12日 (TATOLI) – 东帝汶政府传来好消息,正式批准了国民议会提交的第15号决议草案。这项草案由东盟事务副部长米莱娜·玛丽亚·兰格尔(Milena Maria Rangel)提交,是东帝汶为了成为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正式成员,在路线图上迈出的关键一步。

兰格尔副部长表示,加入东盟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但还有一些硬性要求必须满足。因此,这次特别部长级会议的目的,就是为了敲定路线图中必须完成的一系列协议,特别是在第二标准下的75项协议和众多法律文书。

“今天我们带到会上的,是涉及政治安全共同体的7项协议,以及经济共同体的8项协议。这些都需要以庄严的提案决议形式提交给国民议会并获得批准。所以今天,部长级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这些内容,会后立即就会送往国民议会。”兰格尔在政府宫说道。

她补充说,尽管国民议会目前正处于休会期,但复会后会把这件事作为特别议程来处理。目标是在下个月内,完成所有东帝汶必须批准的协议。毕竟,一旦成为成员国,就意味着要成为所有这些协议的一部分。

她详细解释了今天批准的这15项东盟协议决议中的一些关键内容:

首先是《东盟宪章关于争端解决机制的议定书》。这份2010年在河内通过的议定书,为东盟成员国之间就宪章及其他法律文书的解释或适用问题,提供了一套正式的和平解决方案。东帝汶的加入,将使其能够全面参与区域争端解决机制,确保与其他成员国享有同等待遇和制度保障。这再次表明了东帝汶对法治和和平解决争端原则的承诺。

其次是《东盟特权和豁免协定》。该协定承认东盟作为政府间组织的法律地位,并规定了其机构、秘书长、秘书处人员及常驻代表等在成员国境内履行公务时所必需的特权与豁免。加入该协定,将使东帝汶能以平等的条件参与东盟的各项活动,并为未来主办东盟会议和任务创造条件。

还有《东盟货物过境便利化框架协定》(AFAFGIT)及其九项议定书。这份1998年签订的协定,为成员国之间的陆路国际货物过境建立了一套统一的法律制度,涵盖了过境许可、边境口岸、车辆技术要求、强制保险以及危险品运输等方方面面。

第12项是《东盟关于全面放开旅客空运服务的多边协定》(MAFLPAS)及其四项议定书。这份2010年签署的协定是“东盟单一航空市场”(ASAM)的支柱之一,为成员国之间全面放开定期客运航空服务建立了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框架。

“东盟单一航空市场”的目标是在成员国之间打造一个一体化、安全、有竞争力且自由化的空域。

第13项是《东盟关于全面放开航空货运服务的多边协定》(MAFLAFS)及其两项议定书。这份2009年签署的协定,规范了成员国之间的航空货运服务,确保了在运力、班次或机型上不受限制的对等航权。

第14项是《东盟能源合作协定》及其两项修正议定书(1995年和1997年)。该协定最初于1986年在马尼拉签署,为区域能源合作设立了法律框架,涵盖能源资源的勘探开发、节能、安全应急规划以及投资促进等领域。

最后一项是关于《设立东盟动物卫生信托基金的协定》及其修正议定书。这一金融机制旨在为区域动物卫生领域的倡议提供资金支持,以预防、控制和根除跨境动物疾病,并加强成员国的相关机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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