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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帝汶通过新法案,统一规范行政违法行为

帝力,2025年10月22日 (TATOLI)——在总理沙纳纳·古斯芒的领导下,东帝汶政府于本周三的部长理事会会议上,批准了由部长理事会主席部长阿吉奥·佩雷拉提交的关于“行政违法行为一般制度”的法案提案。

官方文件指出,该法案旨在为国家法律体系建立一个统一的通用制度,将适用于特别法中规定的各类行政违法行为的原则、规范和程序标准化。此举不仅能更好地保护公民在面对行政管理时的权利,还能提升法律的确定性和安全性。

因此,根据这项新制度,任何违法的、典型的、具有过错且应处以罚款的行为,都将被视为行政违法行为。

罚款具有行政性质,将由主管部门执行。其主要目的并非惩罚,而是起到劝诫和教育作用,通过支付法定金额的罚款来实现。

这与刑法有着本质区别。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理属于行政范畴,旨在进行社会谴责,对于那些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能够做出更迅速、更适度的反应。

此外,该法案还界定了一般性的责任规则、违法行为分类及处罚措施。除了罚款,在情节更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附加其他处罚,比如没收财产、禁止从事某些活动,或是吊销执照和许可证。

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拟议的制度还设计了完整的程序,包括行政处理阶段和用于上诉与复审的司法阶段。此举旨在确保行政决定受到司法监督,从而捍卫公民的权利、自由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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