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2025年11月12日 (TATOLI)——塞巴斯蒂ão·戈麦斯(Sebastião Gomes)的死,是葡萄牙和印度尼西亚之间关于东帝汶命运的政治僵局所导致的悲剧后果,一个联合国长期未能解决的难题。正是因此,一群名为“Lorico Asswa’in”的东帝汶青年们,勇敢而决绝地站了出来,准备在1991年11月12日那天,用生命去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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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有人都应深深鞠躬,向11月12日的“Lorico Asswa’in”英雄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感谢。他们中的许多人,为了对塞巴斯蒂ão·戈麦斯的爱,为了对所有东帝汶人民的爱,随时准备献出自己的生命。
来自斗争总指挥部的命令
塞巴斯蒂ão·戈麦斯于1999年10月28日去世后,作为东帝汶全国抵抗委员会(CNRM)在地下阵线的核心机构,执行委员会(CE)负责制定行动计划并呈报给斗争最高司令部(CSL),或直接接收并执行来自最高司令部的命令和指示。
关于1991年11月12日的那场示威,故事要从我当时藏身的地方说起。那是在Maun José Lay家的一栋尖顶房子里,位于奥迪安(Audian)的十字路口。1991年11月9日下午6点,我的战友Chico Bobonaro、Agostinho Segeria和Egas Alves带来了执行委员会负责人康斯坦西奥·“特鲁斯”·平托(Constâncio “Terus” Pinto)兄弟的一封信。当时,我在执行委员会内负责青年学生群众部门和政治宣传部门。
1991年11月12日示威活动协调员,格雷戈里奥·萨尔达尼亚。
格雷戈里奥·“莫里斯”·萨尔达尼亚(Gregorio “Moris” Saldanha)回忆道:“我并没有直接收到斗争总司令夏纳纳的信。我收到的是执行委员会负责人康斯坦西奥·平托的指示信,而这封信是在他将行动计划呈报并获得斗争总司令夏纳纳·古斯芒批准后才发给我的。所以我才说,11月12日的示威,是奉斗争最高司令部夏纳纳·古斯芒的命令举行的。在那封信里,夏纳纳·古斯芒这样写道:
“莫里斯兄弟(格雷戈里奥·萨尔达尼亚)必须立即与其他执行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并与帝力市各区的负责人协调,在已故的塞巴斯蒂ão·戈麦斯……(此处省略部分内容)……那天举行一场和平示威。”
审判与八年牢狱
后来,我们被捕了。从家人那里传来消息说,来自雅加达的知名律师——印尼法律援助基金会(YLBHI)的律师们,表示愿意为我们这些“11.12事件”的被告提供‘免费’辩护。这也是对时任州长马里奥·卡拉斯卡朗(Mário Carrascalão)呼吁‘11.12事件的囚犯需要强有力的辩护人’的回应。因此,在帝力法庭审判的第一天,我立即辞退了警察指派的律师,选择了YLBHI的律师。
这个决定立刻在法庭上引发了争议,法官、检察官和警察都不同意我的决定。但我坚持己见。僵持到中午,法官们才最终同意了我选择的辩护人。我们的审判进行得很快,只用了三个月。审判一结束,他们就把我们转移到了巴里德(Balide)监狱,之后又转到了贝科拉(Becora)监狱。
不久之后,他们又突然将我们这些囚犯转移到古邦(Kupang)和三宝垄(Semarang)。因塞巴斯蒂ão·戈麦斯案和11.12事件被捕的两名同事被转移到古邦监狱,我们其余六人则被送往三宝垄监狱。后来,四名同事先获释了,只剩下我和弗朗西斯科·布兰科(Francisco Branco)兄弟。在全民公投结果公布后,我们又和来自凯利凯(Quelicai)地区(因卷入1988年选举案)的狱友们一起被转移到了雅加达的芝槟榔(Cipinang)监狱。
算下来,我们在科莫罗(Comoro)的地区警察局待了九个月,在巴里德监狱待了八个月,在贝科拉监狱待了十九个月,在爪哇中部的三宝垄监狱待了五年,在芝槟榔监狱待了三个多月。加起来,总共在监狱里度过了八年多的时光。
在监狱里,我们受到的待遇和印尼囚犯没有太大差别。唯一的不同是,我们远离了家人和人民。而且,到了印尼之后,因为离人权组织、活动家和记者更近,他们也不敢像在帝汶时那样对我们施暴。
1994年6月10日,印尼军方开始将他转移到印尼三宝垄服刑。直到全民公投后,他和其他同事才被转移到印尼雅加达的芝槟榔监狱。最终,他从雅加达回到了自己的故土东帝汶。
我们这批被判刑的一共有35人。但是,只有我们8人接受了法庭审判。其余的人被印尼军方安置在东帝汶全境的山区或偏远村庄。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还活着,但有一位来自拉加(Laga)的弟兄,名叫奥古斯托·泰基(Augusto Teki),他失踪了,至今杳无音信。军方把他带到巴里克(Manatuto),然后他就在那里消失了,再也找不到了。
TATO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