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2025年12月2日(TATOLI)-国民议会通过全体会议,批准了司法与宪法事务委员会关于解除东帝汶独立革命阵线(FRETILIN)议员弗洛伦蒂诺·希梅内斯‘西纳莱’和安东尼奥·比安科豁免权的报告及建议,二人将以嫌疑人身份前往检察院(MP)作证。
议员们以52票赞成、0票反对和2票弃权通过了该建议。
国民议会议长玛丽亚·费尔南达·莱表示,此前已收到共和国总检察院(PJR)请求授权函件,并于11月4日提交委员会审议,但当时正值2026年国家总预算(OJE)讨论期间。
“因此我未立即召开全体会议决定,而是给予委员会工作时间。今天我认为,应当在全体会议上作出决定,因为议员已不再是议员身份,而是以公民身份配合司法调查”,她今天在议会大厅表示。
她认为两名议员已超越现有程序,因为在议会尚未作出豁免权解除决定前就前往作证。
“更严重的是,总检察院在未获授权情况下就向议长发函。议员主动配合,因为他们也收到了函件并自行解决了问题”。
根据议事规则,任何提案都应先提交委员会,由委员会提交报告和建议后方能在全体会议上决定。
委员会建议强调,豁免权解除应由议会而非议员个人决定。
“我们理解这份报告不需要投票,但今后是否需要修改我们的议事规则和章程?这些规则本是为保护议员表达权而设”。
因此全体会议未就豁免权解除进行表决,仅审议了委员会报告和建议。
FRETILIN议员弗洛伦蒂诺·希梅内斯对其他议员的意见表示尊重。
“但我想说明,我们配合司法调查是为所有人。从一开始我就强调,不能利用国民议会躲在豁免权背后。希望此事能成为范例,但我仍对议会当前运作方式感到担忧”。
他透露于2025年10月28日收到检察院函件,并于11月4日就国家地名与城市组织秘书处(SEATOU)投诉前往作证,该投诉涉及议员对塔西托卢地区行政驱逐行动的监督,认为阻碍了SEATOU工作。
两名议员以嫌疑人身份接受问询,案件编号为NUC.OO17/25.PGCC,属检察院中央反腐败和有组织犯罪办公室管辖。
根据宪法第94条(豁免权)第1款规定,议员不因履职期间的投票和言论承担民事、刑事或纪律责任。
第2款规定议会豁免权可根据国民议会议事规则撤销。
记者:纳尔逊·德索萨
编辑:玛丽亚·奥克西利亚多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