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阿丰索·卡尔莫纳被任命为上诉法院院长,在合法性方面成为最受争议的话题之一。上诉法院目前是东帝汶司法层次中的最高级别,而最高法院尚未建立。
阿丰索·卡尔莫纳于2025年4月被共和国总统若泽·拉莫斯-奥尔塔任命为上诉法院院长。任命是共和国总统的宪法权力,但职位要求由《司法系统组织法》规定。
该法律规定,任命必须落在最高法院法官身上——即已经在上诉法院行使职能的法官。然而,在任命之前,阿丰索·卡尔莫纳是初审法院的法官,而不是上诉法院的法官。
同时,《司法系统组织法》通过了一项修正案,允许共和国总统任命一名不属于上诉法院的法官,只要该法官拥有超过20年的司法经验。该修正案于2025年4月底通过,第二天,时任初审法院法官的阿丰索·卡尔莫纳被任命为上诉法院院长。
同年7月,上诉法院宣布该法律修正案违宪。尽管如此,共和国总统拒绝接受该决定,被任命的上诉法院院长仍然在任。
这种情况对东帝汶民主法治原则和宪法尊重有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