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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被告持刀威胁妻子求判2年缓刑

帝力,东帝汶消息 – 公共部(MP)就持有武器罪和简单身体伤害罪(OIFS)提出指控,请求集体法院判处被告JdC(化名)2年监禁,缓刑2年,因为被告对受害人AL实施了殴打。

在审判庭上,检察官拿破仑·达·席尔瓦(Napoliao da Silva)表示,被告的行为符合持有武器罪的要件,因为当时被告手持刀具威胁受害人。

此外,该行为也符合简单身体伤害罪,因为被告对受害人实施了攻击。

因此,公共部认定事实证明被告犯了公共部所指控的罪行,因此请求集体法院判处被告2年监禁,缓刑2年。

而被告辩护人若泽·达·席尔瓦(Jose da Silva)认为,被告已如实供述事实,请求法院判处公正的刑罚。

听证结束后,法院延期至另一天宣判。

据调查显示,事件发生在Tasi-Tolu,当时受害人发现被告和其他女人发短信。受害人将这条消息截图保存在手机里。后来被告拿过受害人的手机删除了这条消息,由此引发双方争吵。

目前被告已与受害人共同生活,受害人是被打的妻子,二人育有子女。

被告的行为导致受害人身心受伤,因此公共部指控被告犯有持有武器罪和简单身体伤害罪。

审判庭由法官若泽·埃斯库里亚尔(Jose Escurial)、弗朗西斯卡·卡布拉尔(Fransisca Cabral)以及一名实习法官主持,公共部由检察官拿破仑·达·席尔瓦(Napoliao da Silva)代表,被告获得公共辩护人若泽·达·席尔瓦(Jose da Silva)的法律协助。

(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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