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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JS因性侵未成年人被判10年监禁

帝力, 2026年6月5日 (塔托利)–东帝汶国家警察(PNTL)马纳图图市警察指挥部联合刑事调查局(DSIK),在2026年6月5日20:00于马纳图镇行政区马纳图村守卫岛村(Aldeia Guarda‑Iliheu, Suku Sau, Postu‑Administrativu Manatut Vila, Munisípiu Manatutu)逮捕并拘留了涉嫌JS的被告,因其在2018年对未成年人的性侵行为。

公共部(MP)指控被告JS违反东帝汶刑法第177条,构成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罪。该条文规定:

  1. 对未满14岁的儿童进行阴道、肛门或口交的,处以5至20年监禁。
  2. 对未满14岁的儿童进行其他性行为的,处以5至15年监禁。

被告的行为正是公共部指控的罪名,因而第一审初审法院(Baukau)对JS作出监禁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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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在6月4日19:00左右,马纳图市警察指挥部联合DSIK执行了第一审法院(NUK 0125/18.PNSIC)下达的逮捕令,搜查被告的住处并在帝力市的科尔梅拉地区将JS拘捕。

6月5日10:00,完成对被告的身份确认并出具证书后,将其送往贝科拉监狱执行刑罚。

记者     : Natalino Costa

编辑  : Julia Chata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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