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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TT:澄清未向公众提供的交通行政费用

DILI, 2026年6月18日 (TATOLI) —国家陆路运输局(DNTT)副技术支持秘书处部门主管Nelson Sequeira澄清称,依据第17/2026号法令实施的公共交通行政费用,并未在危机情况下向公众提供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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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该行政费用,他解释说,第17/2026号法令之所以通过,是因为在部长会议批准后,送交共和国总统签署生效的程序。

“我还想说明,公共交通与该法令以及之前的另一项法令并不相同,因为它们的费用结构不同。之前的费用在一个月内到期,而现在可以延长一年,”该部门主管今天向Tatoli新闻社透露。

他举例说明,公共交通如小巴的费用为20美元,但如果在一个月内未缴费,第二天将被罚款120美元;而现在的法令规定,公共交通费用为35美元,逾期一年才会被罚款。

“如果交通工具被罚款70美元,再加上35美元的行政费用,总计105美元,但这也是一年内的费用。之前的法令只要一天就会产生120美元的罚款。我们作为技术部门,理解公众的处境,因为他们已经感到压力,”他解释道。

他补充说,这项法令是在危机局势出现之前就已制定,且与中东地区的危机无关,实施也刚刚启动,因此法令本身与危机是独立的。

此前,DNTT发布的通告称,该法令已于2026年6月10日生效,费用如下:司机的行政费用为14美元,逾期或死亡后将被罚款42美元(14×3)。

小型汽车(轿车、旅行车、面包车)的行政费用为28美元,逾期或死亡后将被罚款84美元(28×3)。

大型汽车(小型卡车、货车)的行政费用为42美元,逾期或死亡后将被罚款126美元(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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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Alexandra da Costa

编辑:Cancio Xime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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