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议会紧急通过《司法组织法》修订案

帝力,2025年4月10日 (TATOLI)–国家议会(PN)在周四举行的特别全体会议上,通过了政府提出的紧急请求,讨论第16/VI(2a)号法案提案,即对2021年12月2日第25号法律《司法组织法》的第二次修订。

“投票结果为36票赞成、19票反对、1票弃权,因此考虑到A委员会的意见,我将把该法案下放至委员会进行相关工作,以便对该法律的总体内容提出意见,并按照程序推进,”国家议会议长玛丽亚·费尔南达·莱(Maria Fernanda Lay)在议会全体会议厅内表示。

通过这一决议,负责司法和宪法事务的A委员会将以紧急性质处理这一立法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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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长塞尔吉奥·霍尔奈(Sergio Hornai)在发言中解释称,提出紧急请求是因为有必要提交议会进行评估和决策。

政府带着重大考量提出这一提案,旨在审视现有法律,填补漏洞。通过这一举措,政府希望有时间确保国家机构的合法性和法律依据,特别是宪法中定义的主权机构——法院的合法性。

“这些机构有权根据法律作出符合宪法的政治决策,因此我们提交议会的动机有充分理由,主要目标是对第25号法律进行调整或修订。这项法律我们已经通过,现在需要对司法组织进行调整,以符合共和国总统的专属权限,并为高级委员会以及上诉法院院长的任命提供合法性依据,”部长进一步阐述。

他表示,通过这一修订,《司法组织法》将有助于协调和系统化权力分配,从而赋予合法性。

“政府的主要目标是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结构性法律,确保决策严格遵循我们的宪法和基本法律,同时赋予政治和法律合法性,让主权机构如法院能够顺利开展工作,”他补充道。

A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政府紧急请求的报告和意见,认为该请求符合程序要求,适用于紧急讨论请求。考虑到上诉法院院长的当前任期将于今年4月结束,委员会建议通过《司法组织法》的修订。

反对党FRETILIN议员若阿金·多斯桑托斯(Joaquim dos Santos)表示,反对派不认为该请求属于紧急性质,因为过去22年中,共和国总统一直根据宪法要求履行职责。

“直到昨天和前天,政府才以紧急请求的形式向议会提交这一提案,但提案中包含的内容并不构成紧急情况。政府试图制定新规则来替代宪法的解释,而这一过程并非紧急性质,应按正常程序处理,而非以紧急请求形式提出,”他辩称。

此外,他指出,提交议会的提案内容并非必要,尤其是一项过渡性条款不应仅适用于一次性情况。

“多年来,政府未准备相关法案请求议会通过新规则。现在临近任期结束,仅剩一两周时间,才匆忙提交议会要求紧急通过,”他质疑道。

A委员会主席帕特罗西尼奥·多斯雷斯·费尔南德斯(Patrocínio dos Reis Fernandes)认为,该紧急请求是合理的,因为政府提出了一个问题,即上诉法院院长的任期将在本月结束。

“我们认为,如果无法及时解决这一问题,上诉法院院长任期结束后将出现空缺,”他表示。

来自执政党CNRT的议员表示,必须考虑这一问题,因为过去的任命由于2000年联合国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UNTAET)的法规未明确规定上诉法院院长的任命程序而存在不足。

“因此,根据宪法规范,我们必须理解,《司法组织法》目前仍然有效且具有优先性。该法律规定了任命上诉法院院长的机制和其他相关事宜。由于上诉法院的具体人数尚未确定,我们可以利用相关条款推进程序,为政府寻找解决方案提供路径,”他解释说。

司法部长认为,无论是否合适都可以讨论,但紧急处理的时间窗口有利于通过并推进后续工作。

此前在3月26日,部长会议通过了由总理凯·拉拉·沙纳纳·古斯芒(Kay Rala Xanana Gusmão)提交的法案提案,内容涉及对2021年12月21日第25号法律《司法组织法》的第二次修订。

此次修订旨在允许共和国总统继续任命上诉法院院长,直到最高法院成立,任期为四年。

记者:Nelson de Sousa

编辑:Julia Chata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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