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2025年4月11日 (TATOLI)—国家议会(PN)中的A委员会,负责司法和宪法事务,于本周五与司法部举行听证会,讨论第16/VI(2a)号法律提案,即对2021年12月2日第25/2021号法律《司法组织法》的第二次修订。
司法部长塞尔吉奥·霍尔奈(Sérgio Hornai)表示,此次修订具有政治愿景,旨在弥补法律中的漏洞,并对之前的法律进行补充。
“在第77条中,我们考虑重新定义上诉法院院长的职责,让现任院长再次进行任命,因为我们的法律规定共和国总统的权限仅限于任命最高法院院长,而上诉法院院长则从构成上诉法院的法官中选出,” 部长在国家议会场所的听证会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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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进行协调以确保法律的一致性,同时让共和国总统在政治和宪法层面更加安心地行使其职能,根据宪法第86条进行应用。
部长表示,东帝汶尚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建立最高司法法院。
“因此,作为执政者,根据法律精神,设立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期限为30个月,因此政府认为这个短暂的时间将在2025年6月结束,考虑进行法律修订,”他补充道。
因此,最高法院的法官招聘和选拔委员会可以进行最大程度的准备,相关框架也可以为司法地图的扩展做准备,在帝力以外的最高法院和上诉法院进行扩展计划。
记者 : 纳尔逊·德索萨(Nelson de Sousa)
编辑 : 朱莉娅·查塔琳娜(Julia Chatar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