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东帝汶检察院(MP)指控被告ABS犯有严重欺诈罪和伪造文件罪,要求法院对其判处缓刑。
被告对受害者OG、HG、JMdS、AO、AMPdA、DdS、SCC、HP、OC和MJC犯下两项罪行,涉及处理前往澳大利亚工作的文件,但最终未能成行。
此案此前已进入审判阶段,被告自始至终未出庭,因此法院仅听取了受害者和证人的陈述。
检察官多明戈斯·古维亚代表检察院提出指控,声明事实清楚,被告确实联系受害者,为他们处理前往澳大利亚工作的文件。
检察官表示,被告向受害者索要钱财,并制作了文件,但文件上的签名并非证人本人签署。
检察官表示,被告收取的部分钱财已退还,但仍有部分未还。
检察院认为,尽管被告在审判过程中未出庭,但根据受害者的陈述,被告确实实施了所控罪行。
检察院认为,虽然被告已退还部分受害者的钱款,但仍有余款未还。为预防未来再犯,检察院要求法院判处被告2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
而辩护律师杰尔马诺表示,被告收取的钱款已全部退还,仅有一名受害者的钱款尚未退还。
因此,对于严重欺诈罪,辩护方请求将罪名改为普通欺诈罪,以便对被告适用较轻的刑罚。
听取各方陈述后,法院决定延期宣判。
充分的事实表明,第八届宪政政府选择了政府对政府的政策方案,该方案由SEFOPE负责执行,与有意接收东帝汶劳工的其他国家进行谈判。东帝汶政府已与韩国和澳大利亚达成协议。
通过这一政策,东帝汶全国青年热情高涨,竞相争取被选拔到东帝汶政府通过SEFOPE与相关国家达成协议的工作地点,特别是澳大利亚的季节性工人计划(SWP)。
具体日期不详,但在2019年,受害者OG和HG作为澳大利亚SWP工作计划的申请者,成功参加了在帝力科莫罗警察培训中心进行的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后,两名受害者未能通过。她们与被告有朋友关系,同时被告设法告知两名受害者,需紧急向被告支付每人400美元,被告将负责处理相关工作事宜,并承诺在2021年5月2日至6日期间,受害者将前往澳大利亚工作。
在2020年某日,两名受害者每人凑了400美元交给被告,地点在帝力科莫罗的巴亚莱斯特。交钱后,被告继续要求两名受害者每人再支付20美元,用于隔离和疫苗卡费用。因此,两名受害者总共向被告支付了840美元。
在2021年具体日期不详的一天,受害者OG向受害者JMdS传达了关于澳大利亚SWP工作计划的信息,条件是必须向被告支付400美元。
受害者接受了,设法借了300美元交给OG,随后OG将钱转交给了被告,地点在帝力科莫罗的福门托(Fomento)被告住所。
具体日期不详,仍在2021年,受害者AO前往帝力科莫罗巴亚莱斯特探望他的表妹OG。当时被告是OG的邻居,因此被告看到了AO和OG的谈话,并径直走向他们。
随后,被告直接告知AO关于澳大利亚SWP工作的情况,要求他在3天内向被告支付400美元,以便处理工作文件。
受害者接受了,返回他在利基萨的住所取了400美元,并在3天期限内直接交给了被告。
在OG在场的情况下,被告继续向受害者承诺只需等待短时间。
继续在2020年某日,被告前往位于帝力科莫罗巴亚莱斯特的受害者AMPdA的住所,向受害者及其父母告知关于澳大利亚SWP工作活动的情况。
当时,被告告知受害者关于SWP工作的情况,条件是需要向被告支付710美元,才能去澳大利亚工作。受害者及其父母接受了被告的信息,设法凑了510美元交给被告。
随后,在具体日期不详的一天,受害者DdS从一个名叫阿纳塔(Anata)的熟人那里听说了被告的上述行为,于是DdS和Anata找到了被告,向被告支付了500美元,目的是让被告帮助他通过该工作选拔。
大约在DdS交钱后的两个月内,被告向DdS提供了一张SEFOPE的工人卡,这张卡是被告自己制作的。
2021年2月,当受害者SCC、HP和OC居住在帝力科莫罗的艾穆丁(Ai-mutin)时,TC找到了他们,告知关于澳大利亚SWP工作活动的情况。
当时,TC也告知了相关活动,条件是每人需支付660美元。
听完TC的信息,受害者们接受了,并直接前往帝力科莫罗巴亚莱斯特找到被告,每人直接向被告支付了660美元。因此,被告从SCC、HP和OC那里收到的总金额为1980美元。
2020年9月22日下午5点30分左右,受害者MdJC从他的兄弟OMdJ那里听说了被告帮助他人去澳大利亚工作的活动,条件是需要向被告支付费用。
听完信息后,受害者通过OM直接向被告支付了500美元。
随后,在未知日期,被告找到了受害者,继续向受害者索要总共180美元,用于处理受害者的护照和健康检查,因此MdJC向被告支付的总金额为680美元。
受害者从被告那里听到的关于上述工作活动的信息,并未遵循SEFOPE向感兴趣人员公布的正常程序,而只是要求受害者按照被告的要求支付费用,以制作工人卡。
被告通过欺骗手段从受害者那里收取的钱款,金额不等,即部分受害者支付的最低金额为300美元,部分受害者支付的最高金额为680美元。
在被告直接收取钱财的受害者中,部分受害者如OG、DdS、JMdS,在向阿莱肖警察局报案后,被告已全额退还了他们的钱款。
此外,被告还部分退还了受害者AMPdA的100美元,但仍欠410美元,其余受害者的钱款在本次起诉前仍未完全退还。
被告通过欺骗手段持续向受害者索要钱财的行为,给受害者造成了财产损失:AG损失410美元,HG损失420美元,A损失400美元,H、S、O每人损失660美元,M损失680美元,受害者累计损失总额为3890美元。
因此,被告被认定为严重欺诈罪和伪造文件或技术记录罪的主犯,根据《刑法》第35条、第267条、第303条及第304条加重情节,构成连续犯罪且已既遂。
本次审判听证会由合议庭法官若泽·贡萨尔维斯、若泽·金唐、朱米亚蒂·弗雷塔斯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多明戈斯·古维亚代表,被告获得公设辩护人热尔马诺·拉莫斯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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