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一审法院本周五(2026年7月10日)对一名被告进行了首次庭审,该被告是弟弟,他用一把砍刀砍伤了身为哥哥的受害人,事发地点在帝力市基督王行政据点贝科拉村达尔劳社。
有充分证据表明,被告和受害人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弟。
2026年3月23日,被告、受害人以及家人们为已故的母亲阿尔达·马克斯举行了为期三天的祭奠活动。
在祭奠活动中,被告、受害人和家人们喝了大量烈酒,都喝醉了。醉后,被告在传统房屋前说了很多话,同样醉酒的受害人因此与被告发生争执,并辱骂了被告。
争吵中,被告威胁要砍受害人,受害人便对被告说:“如果我不带你、不给你吃的,你就把我放倒吧?”接着被告说:“我真想杀了你。”
说完,被告拿起一把砍刀,先砍向受害人的左手,接着砍向受害人的脖子,致其昏倒在地,随后又砍了受害人的头部,导致头骨碎裂并大量出血。
被告行为的直接和必然后果是,受害人的手臂被砍断,颈部和头部受伤,导致受害人一度濒临死亡,不省人事。
随后,受害人被紧急送往圭多·瓦拉达雷斯国家医院,住院一周。被告是故意、自由、有预谋地实施这一行为,明知用砍刀砍人会致人死亡,但受害人因及时得到医生急救而幸存。
因此,检察院指控被告犯有《刑法典》第138条结合第23条和第24条的谋杀未遂罪,以及2017年4月19日第5/2017号法律第20/1条和第2/1条规定的持械伤⼈罪。
在法庭上,被告表示对部分事实认可、部分不认可。
被告陈述,当时他和受害人以及家人们正在祭奠已故的母亲,他先是在圣屋内坐着,后来走到外面,但受害人站着对他出言不逊。
被告还说,自己也醉了,无法忍受受害人的辱骂,双方发生争吵。争吵中,被告看到地上有一把砍刀,因醉酒严重失控,便捡起砍刀砍向受害人。
被告解释说,当时醉得很厉害,无法控制自己,最终砍了受害人三刀。
被告对此行为深感后悔,并且双方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
法庭想就此向受害人确认事实,但受害人选择保持沉默。
此外,证人托马斯·洛巴托·门东萨陈述说,他看到被告喝醉后从圣屋出来,说了很多话并辱骂了受害人。随后受害人躺着醒来,被告拿起一把砍刀砍了受害人三刀,导致受害人倒地,血流不止。
证人称,当时现场有很多人,但看到被告拿着砍刀,大家害怕所以没有干预。砍完人后,被告跑到村长家里,证人们则用摩托车将受害人送往医院。
法庭核实了被告当时拿的砍刀是从哪里拿的,证人表示没看到被告从哪里拿的,但看到被告手里拿着一把砍刀。
听取了被告和证人陈述后,检察官巴托洛梅乌·德·阿劳若在指控中指出,被告对事实供认不讳,并有证人证言佐证。因此,检察院对指控没有疑问,坚持起诉。
检察院向法庭请求,针对被告的两项罪名,适用6年有期徒刑。
而辩护方则表示,被告对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且双方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辩护方认为,造成的伤势不符合谋杀未遂罪,因此请求合议庭将法律定性从谋杀未遂改为严重身体伤害罪。
听取双方陈述后,法庭决定将本案延期宣判。
本次庭审由合议庭法官伊万·帕特罗塞尼奥、祖尔米拉·奥希拉多拉、阿尔亨蒂诺·努内斯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巴托洛梅乌·德·阿劳若出庭,被告由一名实习公设辩护人提供法律援助。
(特约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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