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考,2026年4月10日(塔托利)–国家行政部长(MAE)托马斯·多·罗萨里奥·卡布拉尔表示,在实施地方权力和行政分权时,将由上诉法院(Tribunal Rekursu)下属的审计院(Câmara de Contas)监督市政府的预算执行。
负责监督地方权力预算执行的机构包括:上诉法院下属的审计院、各市的国家监察总局以及市议员或地方代表。
这位部长解释说,中央政府已建立了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依据,以监督市政府在实施地方权力和行政分权时的预算。这些规定出现在第16/2023号法律(5月31日,关于市财政)中,并由国家审计院进行监督。
“控制体系有三层:通过市门户网站在线进行的审计院监督、监察员以及市议会,”托马斯·卡布拉尔在包考市政府主席官邸举行新闻发布会时表示。
托马斯·卡布拉尔还提到,此外,各市的国家监察总局也有责任对市预算进行监督,每年进行审计,并且未来市议会的成员将负责监督市内各市政府的运作。
因此,中央政府要求市政府必须公布年度行动计划(PAA),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并在市门户网站上公开,以便于未来的预算执行监督。
“我们的控制体系非常严格,一旦海底光缆安装完成,网络质量改善,将有助于机构更好地进行监督,”托马斯·卡布拉尔补充道。
行政自主权实施的依据是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72条,即建立地方权力,并为制定三项法律铺平道路:第23/2023号法律(11月10日),规定地方权力和行政分权的实施。
第16/2023号法律(5月31日,关于市财政)规定预算使用的所有方式;第22/2021号法律(11月4日,关于市选举)规定市议员和市政府主席的选举机制。
此外,第9/2011号法律(8月17日,关于审计院组织法)描述了该机构的职能,即监督公共支出的合法性、审理国家账户,并在监督层面评估收入与支出、评价良好的财务管理和财务基础设施的有效性。
记者:纳塔利诺·贝洛
编辑:埃瓦里斯托·苏亚雷斯·马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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