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 2025年5月13日 (TATOLI) – 卡梅利塔·卡埃塔诺·莫尼兹作为司法高等委员会的正式成员,以及伊沃·若热·瓦伦特作为候补成员,代表国民议会,已辞去他们的职务。
因此,国民议会议长玛丽亚·费尔南达·莱要求各议会党团提交新候选人名单,以便进行新成员的选举。
"因为她的离任导致任务缺失,正式和候补均出现空缺,迫切需要提交候选名单,"议长表示。
因此,她希望各党团协商后提交候选名单,以接替这两人。
CNRT(东帝汶重建全国大会党)副党团领袖帕特罗西尼奥·多斯雷斯·费尔南德斯建议,既然事务已宣布,可以在5月14日召开特别全体会议选举新成员,不过尚未公布各党团偏好的候选人。
"鉴于我们的卡梅利塔博士辞去了司法高等委员会成员职务,我们认为可以在明天的特别全体会议上处理此事,以确保国家机器运转良好,"他透露。
关于这两名成员从司法高等委员会辞职的原因,目前尚未有相关信息。
前CNRT党团议员卡梅利塔·卡埃塔诺·莫尼兹目前在国民议会议长办公室担任顾问。
回顾一下,2022年1月11日,议会通过全体会议秘密选举,以40票选举议员卡梅利塔·卡埃塔诺·莫尼兹(正式)和伊沃·若热·瓦伦特(候补)代表议会担任司法高等委员会成员,任期四年。
作为委员会成员,其职责是监督法官的整体行为,包括表现、评估、检查以及决定其职业生涯的流程质量。
根据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128条(司法高等委员会),第1款规定:司法高等委员会是司法官的管理和纪律机关,有权任命、免职、调任和晋升法官。
第2款规定:最高法院院长主持司法高等委员会,由以下成员组成:a) 一位由总统任命;b) 一位由议会选举;c) 一位由政府任命;d) 一位由司法官从他们中间选举产生。
第3款规定:法律规范司法高等委员会的权限、组织和职能。
根据议程,5月14日,议会将举行特别全体会议,讨论第17/VI(2a)号法律提案(即对第7/2022号法律(5月19日)《检察院章程》的第二次修改),并可能同时选举司法高等委员会成员。
记者:尼尔森·德索萨
编辑:玛丽亚·奥克西利亚多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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