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5年2月6日(塔托利)——负责卫生、性别平等和社会包容事务的国民议会F委员会,与相关实体举办公开听证会,听取他们关于制定收养法案的意见。
受邀的实体包括司法部和公设辩护人办公室。
“委员会有意制定一项收养法案,目前还没有草案,但第一阶段我们先听取工作经验和建议,尤其是来自政府部门和民间社会的意见。未来我们还会邀请司法和宗教部门,就东帝汶的收养问题发表看法。”F委员会主席玛丽亚·戈鲁马利·巴雷托在议会听证会后告诉记者。
她表示,收养主要涉及儿童,但委员会需要先听取意见,因为受邀实体直接处理相关事务。
听证会上,司法部介绍了经验,重点关注民法典第1853条至1870条关于收养的规定。此外,东帝汶已批准海牙收养公约,成为缔约国。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当发生收养时,法院通常依据民法典和海牙公约来处理案件。”她补充道。
司法部建议,制定法案前需与社区、父母等各方协商,确保大家有充分理解。
“我们认为,与民间社会——特别是那些致力于妇女儿童事务的非政府组织——的听证会结果,应基于他们处理受害者司法案件的经验来提出建议。”她说。
她补充说,尽管东帝汶已有民法典,但在实施过程中并未严格遵守相关条款,而且一些收养方对收养事宜缺乏充分了解。
“当父母把孩子交给别人收养时,往往不清楚其影响和风险,因为法律收养与社区中家庭之间或文化上通行的传统收养并不相同。”她说。
这种情况需要进行宣传,让大家都理解收养问题,这样父母在做好准备后,把孩子交给别人收养时就不会感到失落。
委员会主席说,公设辩护人办公室的关注点在于法律实施,并提醒委员会也要关注文化收养。因为在东帝汶,除了法律收养,还有广泛存在的文化收养。因此,需要认真考虑是否将文化收养纳入F委员会即将制定的法案中。
司法部和公设辩护人办公室表示,将在涉及自身职责领域的问题上继续与委员会合作,积极关注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司法救助事务。
另外,根据议程,周四下午委员会还与社会团结与包容部举行了听证会。此前,委员会已与儿童权利保护局、国际计划组织、ALFELA、Casa Vida、FOKUPERS等机构举行过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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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尼尔森·德索萨
编辑:丽塔·阿尔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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