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国民议会(PN)负责经济与发展事务的D委员会已批准了关于第21/VI(2a)号法律的意见报告,并立即提交给国民议会主席团,以便准备在下周的全会上进行讨论。
D委员会主席、议员里卡多·巴普蒂斯塔表示,D委员会已批准了关于农药法的意见,并完成了意见报告,已立即提交给议会主席团,以便列入全体会议议程。
“今天,我们来自D委员会批准了关于农药法的意见,今天我们完成了意见报告并立即批准,我们立即提交给主席,以便可能在下周的全会上进行讨论,”他周四(2026年1月29日)在国民议会D委员会表示。
他补充说,在意见中,包括了此前与各部委和机构举行的听证会,听取了他们的所有想法,意见中希望委员会也从意见中汇总了各部委或机构的想法。
“我们还通过听证会了解到,有些地方需要增加,可能在某些条款或重新编排的条款中,我们认为需要增加的就增加,需要减少的就减少,我们讨论的这些都与该法律的使用有关,”他说。
他还表示,如果该法律获得批准并得到共和国总统颁布,那么如何使用该法律,委员会已经审查并提出了意见,认为通过这份意见,在后续的专门委员会讨论中,将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某些内容。
因为增加或减少不只是增加或减少,而是关于法律在实施时如何具有效力以便进行规范。
“因为大家都知道,现在我们使用的农药不是肥料,而是用来杀死害虫的药物,所以我们制定农药法,规定我们进口或本地生产的药物,以及出口或再出口,都必须有相应的法规来规范,以免对环境、特别是土地或农业部门造成影响,”他补充道。
建议可以说,所有实体都非常赞同这项法律,因为目前在使用这些物品时没有相关法律来规范或约束它们的使用,有时可能会被滥用。
“使用这些物品有时会破坏我们的土地和环境,所有机构都接受,他们期待在关于该法律的讨论中能够规范我们对农药的使用,”他肯定地说。
他说,在举行听证会后,今天提出的总体建议是,已经指出某些条款需要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是关于法律在使用中应具有效力。也就是说,某些条款需要与主管部委和机构协商,特别是农业部,也要考虑实验室的相关禁令。
此前,D委员会已经与农业部、卫生部、旅游与环境部以及东帝汶工商会(CCI-TL)以及负责该事务的相关机构举行了听证会。
(a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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