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6年4月14日(TATOLI)—帝力第一审法院(TJPID)开庭审理了首字母为TS的被告,他是国家公共财产安全局(DNSPP)的一名安保人员,被调到法院工作,因为有充分证据表明该被告在执行公务期间,拿走了作为被扣押物品的香烟。
被告TS对检察院(MP)的指控作出了回应,称所有事实属实,并承认确实拿走了香烟。
被告陈述,他在2023年12月17日晚上9点,拿走了Surya slop 10牌香烟。当时,被告想去开火,看到一扇窗户开着,里面有很多香烟,于是他从窗户进入并拿走了香烟。
同年10月3日,被告曾首次拿走了存放在证物室的香烟,但拿走了多少他不记得了,当时他把香烟装在一个塑料袋里。之后,他在泰贝西市场出售,获得了150美元;而12月17日拿走的香烟,他在同一地点出售,获得了100美元。
相关新闻:联合小组在卡斯纳法尔查获50箱非法香烟
被告称,他拿这些钱去买食物,随后,在案件进展过程中,他归还了100美元作为所拿香烟的补偿。
被告表示,他这样做是因为当时他和家人面临着经济困难。
因此,他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并承诺将来不会再犯。
听取了被告的陈述后,法院要求进入陈述阶段。
陈述
在陈述中,检察院通过检察官佩德罗·巴普蒂斯塔(Pedro Baptista)表示,被告对事实供认不讳。因此,请求法院对被告适用缓刑。
与此同时,被告的辩护方,公益实习辩护人珍妮·达奥斯(Jenine Daos),请求法院综合考虑所有陈述,对被告适用公正且适当的刑罚。
指控
根据事实,2023年12月12日和17日,晚上9点17分至9点38分之间,被告位于帝力第一审法院第54号房间。
2023年10月3日和12月,一名司法官员确认有大量香烟丢失,品牌包括Arrow、Surya和Joker,共丢失156包(条),这些香烟存放在第54号房间,与案件NUC 0052/19(PCCIC)、NUC 0023/22(LIBZT)、NUC 0092/23(DIDIL)、NUC: 0059/23(PNSIC)、NUC: 0009/23(LIMBR)有关。
该证人向秘书报告,随后联系了刑事调查警察(PCCIC)进行调查,并查看了现场监控录像。
经过对监控录像的分析,发现被告进入帝力第一审法院第54号房间,通过窗户进出,并拿走了香烟。
被告的行为给国家造成了尚未计算的损失,并给司法执行带来了困难和威胁。
被告在法院内盗窃,即正在审理案件中的扣押物品,这一行为因违反了对司法系统的安全和信任而加重情况。
被告是明知故犯,明知其行为被禁止并可能受到刑事处罚,因此应受到谴责。基于上述事实,被告的行为构成严重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52条规定。
法院将此案延期至另一天宣判。
本次审判由合议庭主持,成员包括若泽·埃斯库里亚尔(José Escurial)、弗朗西斯卡·卡布拉尔(Fransisca Cabral)以及一名实习法官,检察院由检察官佩德罗·巴普蒂斯塔代表,被告获得公益实习辩护人珍妮·达奥斯(Jenini Daos)的法律援助。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Natalino Costa)
编辑:朱莉娅·查塔里娜(Julia Chatarina)
📌 声明
本文由 AI 自动翻译自东帝汶本地新闻源,仅供在东帝汶的华人参考。 翻译可能存在不准确之处,如需准确信息请点击"查看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