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4年12月3日(塔托利)–帝力第一审司法法院(TJPID)本周二(12月3日)发布裁决,下令完全释放6名嫌疑人。
这一决定是在对这6名嫌疑人(姓名缩写分别为JM、RLdC、JdC、C、SPS和DdC)的首次审讯中作出的,他们涉及一起严重破坏财物案件。
法院通过朱尔米拉·奥克西拉多拉法官宣布,因国家警察(PNTL)的逮捕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故将6名嫌疑人全部释放。
公设辩护人马尔卡尔·马斯克林哈斯补充说,法院做出释放裁定是因为警方逮捕不合法。
“逮捕分两种:现行犯逮捕和非现行犯逮捕。警方说他们是现行犯,今天把他们送到法院。但事实上这些逮捕并非现行犯。因为案件发生在凌晨,而警方是到早上10点才去他们家里抓的人。”马斯克林哈斯今天在帝力法院对记者说。
他解释说,法律规定如果犯罪不属于现行犯,时间已经过去,那么警方要抓嫌疑人必须依据司法令,否则不能抓。
“警方去他们家里抓人时已经不属于现行犯,按规定必须持有法院的逮捕令。但因为没有法院的逮捕令,我的当事人应当全部获释。”他说。
他还说,检察院指控这6名嫌疑人犯有《东帝汶刑法典》第260条规定的严重破坏财物罪,因为他们的行为毁坏了社区的房屋和物品。
“检察院对我当事人指控的罪行还在继续。检察院会继续调查和处理。案子还没完。今天法院的裁决是,警方提交的证据全部不合法,没有司法令,所以把他们从拘留室放出来。”他说。
回顾一下,这6名嫌疑人(JM、RLdC、JdC、C、SPS和DdC)卷入了上周末(11月30日)发生在帝力市多姆阿莱舒行政署甘46胡迪-拉兰地区的青年冲突事件。冲突导致部分社区居民房屋被毁,包括独立报社的大楼玻璃被砸碎。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泽济托·席尔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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