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4年3月5日(塔托利)-前悉尼领事起诉前外交与合作部长阿达尔吉萨·马格诺(Adaljiza Magno)一案,帝力第一审司法法院判决国家有义务向卢西亚诺·瓦伦蒂姆(Luciano Valentim)支付9500美元的名誉损害赔偿。
因为在该法院进行的审判过程中,主审法官埃迪特·帕尔米拉(Edite Palmira)认为,前部长阿达尔吉萨·马格诺在卢西亚诺·瓦伦蒂诺(Luciano Valentino)于2021年担任悉尼领事期间,损害了他的名誉,降低了他的声誉和可信度。
前悉尼领事卢西亚诺·瓦伦蒂姆·康塞桑(Luciano Valentim Conceição)“帝力毛贝雷”对前外交与合作部长阿达尔吉萨·马格诺的这起案件发生于2021年。当时,这位前官员公开声称,前悉尼领事卢西亚诺·瓦伦蒂姆曾调换了东帝汶驻悉尼领馆的银行票据,因此外交部无法向该领馆的银行票据转账资金。
对此,前悉尼领事卢西亚诺·瓦伦蒂姆表示遗憾,认为前部长的言论损害了他的名誉,破坏了他作为代表东帝汶国家在国际上的一位外交官的声誉和可信度。
因此,在10月4日,他在公共辩护人塞尔吉奥·金塔斯(Sergio Quintas)的陪同下,决定向帝力第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名称为“基于不法事实的损害赔偿声明之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17条。
2024年3月5日,帝力第一审司法法院就本案判决:国家通过外交与合作部有义务向卢西亚诺·瓦伦蒂姆支付9500美元的名誉损害赔偿,因为阿达尔吉萨·马格诺在2021年担任外交与合作部长期间实施了相关行为。
原告前悉尼领事的辩护人、公共辩护人塞尔吉奥·金塔斯表示,作为原告(卢西亚诺)的辩护方,已经收到了法院对前领事卢西亚诺·瓦伦蒂姆·康塞桑诉前部长阿达尔吉萨·马格诺“基于不法事实的损害赔偿声明之诉”一案的判决。
“我刚刚收到法院对此案的判决。法院的判决认为,卢西亚诺·瓦伦蒂姆向法院提交的针对前部长阿达尔吉萨·马格诺的诉状(请愿书)是成立的。法院认为,前部长阿达尔吉萨·马格诺的行为损害了卢西亚诺·瓦伦蒂姆的名誉,降低了他的声誉,贬低了他担任悉尼领事时的可信度。因此,法院支持原告卢西亚诺·瓦伦蒂姆的诉求,并判定被告方(国家)须向原告(卢西亚诺)赔偿9500美元。”塞尔吉奥·金塔斯周二在帝力第一审司法法院向记者们说道。
他说,目前原告(卢西亚诺)向法院起诉被告(阿达尔吉萨·马格诺),因为她当时正担任外交与合作部长。
因此,原告卢西亚诺·瓦伦蒂姆提交的诉状是针对国家的。鉴于这一情况,在此案中,应由外交与合作部负责支付法院在判决中确定的9500美元赔偿金。
塞尔吉奥·金塔斯确认,法院的判决写明给予被告方(国家)30天时间以便提出任何上诉。如果不服判决,可以提起上诉。
“如果30天内被告方不尊重法院的判决,那就意味着被告方同意帝力第一审司法法院的判决,该判决即成为终审判决。我们将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国家支付法院判决中确定的9500美元。”他补充道。
与此同时,根据法院在合议中确定的判决,被告方(国家)有义务支付财产损害赔偿,即向原告(卢西亚诺·瓦伦蒂姆)支付7000美元的名誉损害赔偿;国家还有义务向原告(卢西亚诺)支付2500美元的非财产损害赔偿。
非财产损害赔偿是指原告(卢西亚诺)在担任悉尼总领事期间,当政府没有向悉尼总领馆的银行账户转账资金时,他动用自己的钱来支付领事馆工作人员的工资、电费以及其他必要开支,从而保证了悉尼总领馆的正常运转。
因此,法院判决国家须向卢西亚诺支付2500美元的非财产损害赔偿。这样,国家应支付的财产损害赔偿和非财产损害赔偿总额为9500美元。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拉斐尔·希梅内斯·德·A·贝洛
📌 声明
本文由 AI 自动翻译自东帝汶本地新闻源,仅供在东帝汶的华人参考。 翻译可能存在不准确之处,如需准确信息请点击"查看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