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4年9月23日(塔托利) – 帝力一审法院,通过主审法官阿尔贝蒂娜·内维斯,宣读判决并裁定被告AdS、LS和SdS三人犯有使用假币罪,判处三个月监禁,缓刑一年。
据检察院指控,这三名被告涉嫌从英格兰转移假币至东帝汶,涉及金额900美元,发生在2020年。
这笔钱是被告LS的丈夫从英格兰寄给其子女使用的,但钱到达帝力后,被告LS去东帝汶中央银行(BCTL)兑换时被识别为假币,银行直接联系了刑事调查科学警察(PCIC),警方随即逮捕了这些被告。
被告的私人律师塞莱斯蒂诺·古特雷斯表示,法院判处其客户三个月监禁缓刑一年。
"今天法院对我的三名客户作出了最终判决。法院判处三名客户三个月监禁,然后缓刑一年。"塞莱斯蒂诺周一在法院对记者说。
他表示,法院的判决是适当的,辩护方不会提出上诉。
"作为辩护方,我们认为法院对我三名客户适用的刑罚是适当的,因此我们决定不上诉。"他总结道。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泽齐托·席尔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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