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间社会、记者和人权捍卫者警告诽谤刑事定罪的风险,而提案支持者则认为法律对于保护公民的荣誉和声誉是必要的。国民议会可能将诽谤罪纳入刑法典,并规定一些人认为不成比例的刑罚。
东帝汶可能将诽谤和侮辱行为刑事定罪,这再次使两种关于基本权利保护的不同观点发生冲突。民间社会组织、记者协会和人权捍卫者担心此举可能限制言论自由并阻碍公民参与,而支持者则主张国家应拥有刑事机制来保护个人的荣誉、声誉和尊严。
在负责宪法和司法事务的国民议会A委员会完成对一项提案的审议后,这场辩论重新燃起。该提案计划将诽谤和侮辱罪引入刑法典。目前,这些问题主要通过民法处理,涉及对荣誉和名誉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正是这一变化引发了民间社会组织的担忧,他们担心会对记者、举报人以及利用公共空间(包括社交媒体)揭露涉嫌权力滥用或腐败案件的公民产生威慑效果。
在此背景下,新闻委员会本周四在其位于昆塔尔博特的总部举办了一场编辑论坛,汇聚了非政府组织、记者协会、法律学者和学者的代表,讨论诽谤刑事定罪可能产生的影响。
新闻委员会主张在自由与责任之间取得平衡
在辩论开幕式上,新闻委员会临时主席苏萨娜·卡多佐强调,讨论不应简化为保护言论自由或保护个人荣誉之间的选择,而是需要寻求两种权利之间的平衡。
据这位负责人称,东帝汶宪法本身通过规定言论和新闻自由(第40条和第41条)以及名誉、荣誉和声誉权(第36条)确立了这种平衡。
“宪法没有赋予任何一项权利绝对性。挑战在于找到一种既能保障言论自由又能保护个人尊严的解决方案,”她说。
苏萨娜·卡多佐还回顾了记者在东帝汶独立斗争中所发挥的作用,认为新闻自由是东帝汶民主的支柱之一。
“信息的传播使世界得以了解东帝汶的现实,并让没有声音的人发出声音。新闻自由是我们独立历史的一部分,”她强调。
尽管如此,她指出讨论不应只集中于诽谤的刑事定罪,而是应如何确保记者和公民能够行使知情和批评的权利而不必担心恐吓,同时保护那些遭受虚假指控的人。
对于新闻委员会临时主席而言,任何立法决定都必须基于宪法原则、国际法和国家利益,避免可能削弱民主或限制公共辩论的解决方案。
司法系统监测计划警告诽谤刑事定罪的风险
最尖锐的立场之一来自司法系统监测计划执行主任安娜·保拉·马萨尔,她认为诽谤刑事定罪可能对司法运作、新闻自由和受害者诉诸法院产生深远影响。
据这位法律专家称,该提案并非新鲜事,已在往届立法会议中提出过,但未能获得足够共识推进。
对于安娜·保拉·马萨尔而言,将诽谤定为犯罪可能会阻碍调查性新闻,并限制公共利益信息的传播。“记者可能因害怕被指控诽谤而避免调查涉嫌犯罪或腐败案件。这将直接影响新闻质量和公民的知情权。”
在司法系统监测计划执行主任看来,影响可能延伸到司法系统本身。如果刑事定罪推进,她认为案件数量将大幅增加,从而转移更严重犯罪案件的人力物力资源。
“如果几乎每个人都提出诽谤投诉,法院将不得不花费时间和资源处理这些案件。这可能会推迟对腐败、性暴力或家庭暴力等犯罪的调查和审判,而司法系统仍面临人力和物力资源的限制。”
安娜·保拉·马萨尔还警告新法律可能对犯罪受害者产生的影响,尤其是在指控难以证明的情况下。她以性暴力或乱伦案件为例。
据她解释,受害者举报施暴者但无法提供足够证据支持指控时,最终可能面临被举报人提出的诽谤诉讼。“对诽谤诉讼的恐惧可能导致许多受害者选择沉默。这将是受害者权利保护的倒退。”
司法系统监测计划负责人批评的另一个方面是提案中的刑罚幅度。
安娜·保拉·马萨尔认为,诽谤罪可能被处以比刑法典中其他犯罪更严重的刑罚,这是不成比例的。
据她解释,提案规定的最高监禁刑期可达五年,而其他被认为更严重的犯罪刑罚幅度却更低。
所举例子包括威胁罪(最高一年监禁)、无证驾驶(最高两年)、不尊重国家象征(最高三年)和违抗命令罪(最高三个月)。
在这位法律专家看来,这种差异表明行为严重性与相应刑事制裁之间存在明显不成比例。
“我们谈论的仅仅是文字,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表达,却可能被处以比刑法典中其他犯罪更重的刑罚。这似乎不是一个平衡的解决方案。”
民法典已提供保护机制
司法系统监测计划执行主任主张,东帝汶已通过民法典拥有保护个人荣誉和声誉的法律工具,无需诉诸刑法。
据她解释,与涉嫌侵害名誉相关的冲突可以通过民事机制解决,优先考虑损害赔偿和双方调解。
“司法系统监测计划的立场很明确:我们不支持这项提案。民法典已提供适当机制保护个人权利,无需刑事定罪。”
安娜·保拉·马萨尔还遗憾地表示,民间社会组织在A委员会听证会上提出的多项建议未被反映在议员撰写的报告中。
在她看来,这种遗漏可能传递出错误印象,即提案存在共识,而多个组织对其通过表示保留意见。
最后,她主张东帝汶不应仅限于效仿那些继续将诽谤定为犯罪的国家。
尽管印度尼西亚和日本等国家保持这种制度,但她指出英国和牙买加等其他国家已选择将此类犯罪非刑事化。
“东帝汶应根据自身现实和民主法治国家原则进行立法,而不是仅仅复制其他国家采用的模式。”
人权问题对国家应对措施存在意见分歧
尽管论坛上的多数发言对诽谤刑事定罪持保留意见,但一些参与者主张国家应找到更有效的机制来保护公民的荣誉和声誉。
辩论主要围绕如何协调言论自由与打击人身攻击、攻击性言论和数字平台滥用行为的需求。
人权与司法监察员办公室副监察员里戈贝托·蒙泰罗认为,国家有宪法义务保护所有公民的基本权利,但他主张这一目标不一定需要诽谤刑事定罪。
据他解释,宪法要求国家同时保护行使言论自由的人和荣誉或声誉受到损害的人。“国家有义务保护所有公民的权利。这意味着保护批评者,也保护遭受虚假指控的人。”
里戈贝托·蒙泰罗认为,主要挑战之一在于...
法律专家认为设立新罪是合理的
法律专家佩拉吉奥·达科斯塔提出了不同立场,他认为将诽谤纳入刑法典是合理的。
据他解释,荣誉、尊严和声誉是值得刑法保护的法益,前提是未来的法律经过精心制定。“侵犯个人荣誉和尊严的行为可以构成刑事保护的理由。”
尽管支持存在法律,佩拉吉奥·达科斯塔对提案中的刑罚幅度持保留意见。在他看来,最高五年的监禁刑期可能过于严厉。
他指出,在多个国家,诽谤和侮辱罪的刑罚要低得多,并认为东帝汶在通过该法案前应仔细研究其他法律体系的解决方案。“我同意设立法律,但刑罚幅度必须仔细分析。”
这位法律专家还认为,东帝汶社会中人身攻击和侮辱在公共空间有所增加,这种情况在他看来证明了设立刑事机制的合理性。
然而,他特意区分了政治批评和诽谤。据他称,只要负责任地行使,言论自由应继续得到充分保障。“批评应该继续保持自由。问题出现在当批评超越界限,变成侮辱或诽谤时。”
A委员会继续支持提案
当被《勤勉报》问及时,国民议会A委员会主席纳塔利诺·多斯桑托斯确认委员会已完成提案审议,并将相关报告提交全体会议审议。
这位东帝汶重建全国大会党议员重申,他认为需要建立刑事框架来规范在他看来影响个人荣誉和声誉的情况。“有必要制定规范来规范这些情况。”
当被问及哪些具体行为证明设立新罪的合理性时,该议员没有给出具体例子。他只表示宪法保护荣誉和名誉权,并声称当前现实表明需要对此进行监管。
记者担心自我审查增加
在辩论参与者中,诽谤刑事定罪的可能性引发了新闻工作者的特别担忧。
东帝汶记者协会主席泽沃尼亚·维埃拉警告称,未来法律可能阻碍新闻调查,尤其是在腐败、滥用权力或性暴力等敏感问题上。
据她称,仅仅害怕面临法律诉讼就可能使许多记者和媒体机构避免某些话题。“记者可能因害怕被指控诽谤而不再调查敏感问题。”
这位负责人指出,即使没有具体的诽谤刑事定罪法律,已有记者因从事职业而面临法律诉讼。
在她看来,新的刑事定罪可能加剧这种情况,并导致自我审查。泽沃尼亚·维埃拉还主张,东帝汶已有自己的机制来评估可能的新闻职业道德违规行为。
据她解释,新闻委员会和专业协会有权评估与新闻活动相关的投诉,促进相称的解决方案,无需诉诸刑法。
这位负责人还对采访中第三方陈述的法律责任提出疑问。她举例问道,如果记者在报道中复制消息来源作出的攻击性陈述,是否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民间社会组织呼吁更多教育,减少刑事定罪
民间社会组织的代表也主张,打击诽谤应优先采用公民教育和加强民主的方式,而不是设立新罪。
亚洲正义与权利组织主任若泽·路易斯·德奥利维拉认为,在进行任何立法修改之前,必须明确定义诽谤的概念。
他引用政治辩论中使用的语言例子,质疑批评性表达、隐喻或讽刺在多大程度上可能被解释为刑事违法行为。
在他看来,过于宽泛的定义可能限制政治批评并压缩公共参与空间。
东帝汶非政府组织论坛执行主任伊诺森西奥·沙维尔提出了更广泛的批评。据他称,许多政治领导人现在主张诽谤刑事定罪,而过去他们在反对派时曾使用同样的批评方式。
对于这位负责人,这种变化揭示了在保护荣誉论点上的机会主义使用。“如果政治领导人不想成为批评对象,他们应该更好地治理,满足人民的需求。”
伊诺森西奥·沙维尔主张国家资源应用于改善教育、卫生和基础设施质量,而不是为言论自由行使设置新限制。
在他看来,应对攻击性言论增加的措施主要是公民教育。“如果我们想要一个更尊重的社会,我们应该投资教育,而不是立即诉诸刑事定罪。”
大学生主张维持民事制度
东帝汶大学生会也反对该提案。
在东帝汶国立大学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运动发言人纳塔利齐奥·努内斯认为,现行立法已提供足够机制保护个人荣誉和名誉。
据他解释,诽谤案件可以继续通过民法典处理,允许赔偿所造成的损害,而无需诉诸刑法。
在他看来,引入监禁刑罚可能对公民参与公共生活产生威慑效果,尤其是当他们想对公职人员的行为提出批评时。“言论自由应继续受到保护。民法典规定的机制足以解决这些冲突。”
一场超越诽谤问题的辩论
在整个论坛期间,显而易见的是,辩论远远超出了设立新罪的范围。
讨论的核心是东帝汶如何应对社交媒体带来的挑战、公共空间攻击性言论的增加,以及同时保护两项基本权利的需求:言论自由和荣誉权。
尽管在前进道路上存在分歧,但几乎所有参与者都承认,当前的数字环境需要新的法律和政治回应。
主要分歧在于这些回应的性质:一些人主张设立刑事制裁,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加强公民教育、数字素养和民事保护机制是更符合民主法治国家原则的解决方案。
在新闻委员会举办的听证会结束后,并收集了民间社会组织、记者协会、法律专家和人权专家的意见后,决定权现在交给了国民议会。
负责宪法和司法事务的A委员会已完成提案审议,并将相关报告提交全体会议审议。
如果获得通过,东帝汶将在刑法典中规定诽谤和侮辱罪,改变目前优先通过民法解决这些冲突的模式。
提案的最终通过不仅可能影响记者活动,还可能影响公民、活动家、民间社会组织以及社交媒体用户行使言论自由权的方式。
正是这种可能性继续引发分歧。
对于提案支持者而言,刑事定罪是保护个人荣誉、名誉和尊严的必要工具,以应对人身攻击和攻击性内容传播的增加,尤其是在数字平台上。
而反对者则担心设立新罪将对公共辩论产生威慑效果,鼓励自我审查,并妨碍对公职人员的监督。
尽管立场不同,但大多数辩论参与者达成了一点共识:东帝汶需要在保护荣誉和声誉与保障言论自由之间找到平衡,这两项权利同样受到宪法保护。
现在问题在于,这种平衡是通过设立新罪来实现,还是通过加强东帝汶法律体系中已有的机制来实现。
📌 声明
本文由 AI 自动翻译自东帝汶本地新闻源,仅供在东帝汶的华人参考。 翻译可能存在不准确之处,如需准确信息请点击"查看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