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东帝汶法律专家呼吁界定何时是诽谤,何时是言论自由。
“我希望当局在立法时,要非常明确地界定什么是诽谤,什么是言论自由。一旦有确凿证据,言论自由优先,”法律专家佩德罗·卡莫埃斯周二(2026年6月9日)在凯科利对记者说。
他还表示,言论自由关乎所有人的关注,政治家、记者和教育工作者要用真实的信息和事物来进行教育。如果我们没有正确的思考,所有的批评都会导致诽谤和侮辱罪。
他解释,如果迟迟不采纳诽谤罪,人们也会用民事诉讼来对抗,问题不会仅仅因为这部立法就结束,后续还会有更多问题。举例来说,如果他们提起民事诉讼,感到名誉受损的人可以向法院寻求可能性,或者要求高额赔偿。
考虑到,这项立法不仅仅是为了加重刑罚,让未来不能自由表达。至少,人们已经知道,在制定新规则时,是要比之前的刑法典减轻刑罚,还是加重。如果加重,意味着人们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如果减轻,就像以往的案件一样,刑罚从1年到8年不等,但正在讨论的是增加还是减少,尚不清楚。
卡莫埃斯强调,侮辱和诽谤的立法,是为了让我们的公民和记者在报道新闻时有证据,向他们证明,不是空谈诽谤,而是要有具体证据来改进。
他表示,这意味着做报道不只是做批评,而是提供足够的信息,让我们免于承担侮辱和诽谤的责任。
这位律师指出,提供信息要有完整数据,这些数据要用于改进,不能只是攻击;如果只是攻击而没有数据,就可以说是攻击他人的名誉和荣誉,特别是对那些提供信息的人。
他告知,我们的政府、议会试图审视两种情况:其一,如果我们不加以规范,就会纵容人们说不实之词;但另一方面,当记者和民众用事实进行批评时,这没有问题,重要的是提供证据。
他补充,如果讨厌别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攻击,那就是侮辱;那些没有具体证据的攻击就是诽谤。因此,当作为公民或记者发表声明时,要用具体证据批评当局,说真话,不说假话,这有助于纠正或改进那些错误的信息。
他解释,我们要区分:没有证据的攻击是不好的;而用证据对某些错误事实提出批评,这是好的。
“可以传递的信息是,记者和民众通过这部法律,使我们的个人责任更加重大,要说真话,说真实的事情,批评要成为能提供具体数据解决方案的批评,”卡莫埃斯说。
他论证说,不能只是为了攻击而说话,如果讨厌一个人却没有证据。例如,有些新闻标题很轰动,但内容却没有谈及具体事实。
另一方面,东帝汶国立大学学者拉斐尔·德·热苏斯表示,必须明确界定,以免在社会中引起疑问。
“我认为重要的是要明确界定,这样才能避免在社会中引起疑问,因为如今社会上对将诽谤和侮辱定为刑事罪还有疑问,”他说。
他还表示,可以将其定为刑事罪,但重要的是先听取公众的意见,以免在社会中引起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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