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一审法院(TJPID)审理一起简单损坏罪,该罪行由三名缩写分别为AdF、RS和DdC的被告实施,受害人为缩写MS,发生在阿伊莱乌市。
案情证据显示,2025年11月2日下午约5点,在阿伊莱乌市雷梅西奥行政区图拉塔克乌村达西莱洛自然村,受害者MS的一辆本田Verza摩托车(车牌C.4133 TL)被三名被告AdF、RS和DdC损坏。
证人JS看到被告AdF和RS用石头砸摩托车的油箱、车身、大灯和指示灯。
被告DdC也用石头扔向受害者摩托车车身,造成凹陷。
被告的上述行为直接导致受害者遭受500美元损失。
被告AdF、RS和DdC以自由且蓄意的方式实施了该行为,意图一致、合力扔石头砸受害者摩托车,造成损坏,违背受害者作为车主的意愿。但被告仍执意按自己意愿行事,并明知该行为违法会受惩罚。
综合考虑上述行为,被告AdF、RS和DdC被认定为第1项(一)简单损坏罪的共同正犯,该罪由《刑法典》第258条定义并处罚。
检察院对三名被告提出指控,但被告DdC选择沉默,另两名被告选择发言。
针对指控,被告AdF称,检察院所述的部分事实属实、部分不实。因为在2025年11月2日下午大约5点,他们追赶受害者,是因为受害者用棍子打死了被告的叔叔,被告因此愤怒,去找受害者摩托车将其砸碎,但没有找到受害者。
被告称,当时他们没有打受害者,只是去砸摩托车,但没砸碎,而且他不知道谁砸的,因为当时现场有很多人。
被告声明,事件起因是受害者用棍子打死了被告的叔叔,之后受害者从被告面前逃跑,被告追赶但没追上,只看到受害者摩托车停在受害者家门口,因为受害者与被告住在同一社区。
被告称,他没看见是谁砸坏了受害者的摩托车,因为那天是亡人节,人很多。被告说,他的弟弟RS拿石头去砸摩托车,但被告阻止并说不能砸摩托车,只能找人,所以他没有扔石头。
被告RS声明,事件发生时他也在场,但摩托车不是他砸坏的,因为当时有很多人参与。
被告解释,当他听说受害者用棍子打死了他叔叔时,他拿着石头去砸受害者摩托车,但他父亲阻止说不要损坏东西,只找人。因此他没有扔石头。
听取这些陈述后,法院决定改期听取证人证言。
本次庭审由一名见习单一法官主持,检察院由一名见习检察官代表,他们得到一名见习公设辩护人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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