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6年1月24日(塔托利)—法院通过值周法官若泽·埃斯库里亚尔,本周六对三名嫌疑人作出预防性拘留决定,因为他们涉嫌性暴力犯罪。
在首次审讯中,四名嫌疑人选择了发言权,因此法院分开听取每个人的陈述。
由检察官古斯塔沃·苏亚雷斯代表的检察院指控性暴力犯罪,该罪行规定于《东帝汶刑法典》第172条,并适用第173条的加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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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条规定,通过前述条款所述手段,维持阴道、肛门或口腔性关系,或强迫他人忍受将物体插入生殖器或阴道的行为,将被判处2至10年监禁。
第173条加重情节:当上述第172条和第173条所述的性侵犯行为是通过以下方式实施时:
a) 滥用来自家庭关系、监护权或基于等级、经济或劳动依赖的法定职责的权威;
b) 利用其在任何名义下在监狱、教育或矫正机构、医院、收容所、疗养院、诊所或其他健康或援助机构中担任的职务或场所;
c) 针对无意识或无能力的人,特别是因疾病、身体或心理障碍而脆弱的人;
d) 受害人为17岁以下未成年人。在第172条的情况下,将被判处2至8年监禁;在第173条的情况下,将被判处3至12年监禁。
在指控中,检察院请求法院对四名嫌疑人实施预防性拘留,因为他们的行为符合性暴力犯罪要件。
辩护方请求法院仅实施身份住址报告(TIR)措施。
听取各方意见后,法院通过值周法官若泽·埃斯库里亚尔作出决定,对嫌疑人CODN、JGFPDS和JMPA实施预防性拘留,而对嫌疑人GAAG实施身份住址报告措施。
辩护律师翁贝托表示:“作为辩护方,我们将在30天内提出上诉,对帝力一审法院的判决进行抗辩。”
他说:“因此,对于三名客户,我们将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这是程序性行为,因为如果判决不利,仍有上诉途径。为此,我将在期限内为今天被预防性拘留的当事人提出上诉。”
在同一地点,律师佩德罗·佩德罗·阿帕里西奥表示,他的当事人GAAG被采取了定期报到措施。
他告知:“我的当事人被采取定期报到措施,每月两次前往基督国王警察分队报到,从2月1日和15日开始。”
他说,其余三名被预防性拘留的嫌疑人是因为事实已查证。
他补充说,这一措施是适当的,因此辩护方不再对帝力一审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
据塔托利通讯社现场观察,在四名嫌疑人的首次审讯过程中,家属们积极参与,法庭内座无虚席。
值周法官对四名嫌疑人宣判后,嫌疑人GAAG的辩护律师、私人律师佩德罗·阿帕里西奥向家属解释了法院的决定。
随后,三名嫌疑人的家属在法庭内及法庭外开始哭泣,部分嫌疑人亲属希望在将他们送往贝科拉监狱执行拘留措施前与嫌疑人合影,但警方不允许嫌疑人停留,并立即将三名嫌疑人戴上手铐带走执行预防性拘留。
在此情况下,家属们继续跟随载有嫌疑人的车辆,直至法庭大楼外的大门。
记者 : 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 : 朱莉娅·查塔里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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