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一审法院通过宣读判决书,判处首字母为VL的被告,因其对首字母为TYLB的受害者实施犯罪。
在判决书宣读中,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对未成年人的性虐待罪,该罪行在东帝汶刑法典第177条中有规定。
合议庭审议了审判前提供的声明,最终决定对被告判处6年监禁。
在宣读判决书时,法院通过主审法官向被告说明,如果不同意法院判决,可通过其辩护方在30天期限内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事实是,在2022年,受害者的父母不在家,当时被告对受害者实施了犯罪。
被告行为的后果导致受害者感到不安全。
因此,检察院指控被告犯有东帝汶刑法典第177条规定的对未成年人的性虐待罪。
本案由合议庭主审,成员包括朱米亚蒂·弗雷塔斯、若泽·金唐以及一名实习法官;检察院由一名检察官代表;被告获得私人律师维尔娜·德卡瓦略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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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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