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4年2月15日(塔托利)——帝力第一审法院(TJPID)本周四(15日)通过主审法官阿尔瓦罗·玛丽亚宣读判决,对被告、前商业、工业与环境部长(MCIA)康斯坦西奥·平托判处6年实际监禁,罪名是经济参与和商业犯罪。检察院在起诉中指控的事实已在庭审中得到充分证明,被告确实参与了经济参与和商业犯罪。
此外,法院还决定对MCIA前总局长、被告安东尼奥·达科斯塔判处5年实际监禁,罪名同样是经济参与和商业犯罪。
根据判决,法院还判处星产品个人有限公司企业主若泽·德奥林多·希梅内斯4年实际监禁,并命令其归还国家已经使用的24,000美元资金。
因此,被告若泽·德奥林多·希梅内斯有义务在5年内归还这笔资金,因为法院认为他的行为已对国家造成损失。
被告康斯坦西奥·平托涉及的这起经济参与和商业犯罪案件发生在2016年。当时他担任MCIA部长,批准向星产品个人有限公司发放公共补贴,用于一个与当时政府政策一致的回收项目。与此同时,被告安东尼奥·达科斯塔作为MCIA前总局长,被告若泽·德奥林多·希梅内斯作为星产品个人有限公司的企业主,也牵涉其中。
在宣读判决时,法官阿尔瓦罗·玛丽亚表示,已查明的事实证明被告康斯坦西奥·平托参与了经济参与和商业犯罪。当时,部长利用手中权力批准了星产品个人有限公司的预算,但对项目缺乏有效监督,最终给国家造成了损失。
法官阿尔瓦罗·玛丽亚表示,根据星产品个人有限公司计划开展回收项目的地块调查报告,该地块位于曼莱乌纳的利斯布塔克村,目前存在争议。
“但被告康斯坦西奥拒绝查看下属提交给他的报告,并利用部长权力继续授权星产品公司推进项目,甚至向该公司付款。基于这些情况,法院毫无疑虑地根据已有事实得出结论,对被告康斯坦西奥·平托以起诉书中指控的经济参与和商业犯罪判处6年监禁。”法官阿尔瓦罗·玛丽亚本周四在帝力第一审法院审判庭宣读对康斯坦西奥·平托及其他两名被告的判决时说道。
他解释说,法院对被告康斯坦西奥·平托判处6年实际监禁,是因为法院认为,当时作为MCIA部长的被告本应听取技术人员提交的报告,尤其是关于该项目用地调查的报告。
然而,时任部长没有听取报告,而是继续推进与星产品个人有限公司就回收项目签订合同,并授权向该公司付款。
“法院并非着眼于被告提供补贴资金,而是认为在此案中,决策缺乏监督和谨慎,最终导致公司在项目用地上遇到问题。项目无法继续,公司放弃了工作,政府支持的资金白白流失,给国家造成了损失。基于这一理由,法院毫无疑虑地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了经济参与和商业犯罪的要件。”他说。
他表示,通过这一判决,法院希望加强正义,并坚持正义意味着正义不仅适用于小人物,法院也要表明正义适用于所有人。
法官阿尔瓦罗·玛丽亚强调,法院对被告安东尼奥·达科斯塔判处5年监禁,因为作为MCIA总局长,他本应提出反对意见,但他明知情况却拒绝向康斯坦西奥提出制止这些行为的建议。
“但被告(安东尼奥·达科斯塔)也促成了这些行为的发生,让星产品公司继续获得付款,最终导致该公司未能完成回收项目,给国家造成了损失。”他说。
与此同时,法院对被告若泽·德奥林多·希梅内斯以破坏管理罪判处4年实际监禁,因为他明知所占据用于回收项目的土地存在争议,却仍继续向MCIA申请为该项目付款,声称自己已完成工作。
“因此,该项目最终停滞并无法继续,因为星产品个人有限公司用于回收项目的曼莱乌纳地块存在争议。基于这些情况,法院毫无疑虑地对被告若泽·德奥林多·希梅内斯判处4年实际监禁。”他强调说。
检察院的起诉书指出,2016年1月19日和2016年8月9日,被告若泽·德奥林多·希梅内斯已申请20万美元的补贴资金,用于开展回收生产项目,该项目按计划将位于帝力市多姆·阿莱克索行政站曼莱乌纳村的利斯布塔克村。
被告若泽·德奥林多·希梅内斯于2016年8月26日向时任商业、工业与环境部长康斯坦西奥·达·康塞桑·平托提交了该申请。被告对该财政支持申请作出批示,商业办公室随即派出一个小组进行核查,并建议批准。
随后,CAEP总局长曼努埃拉·G·B·科尔特·雷阿尔发出指示,任命11人组成小组对塑料垃圾回收工业流程进行核查,但最后发现所做的流程和规则并不符合要求。
通过这些行为,被告安东尼奥·达科斯塔、若泽·德奥林多·希梅内斯和康斯坦西奥·达·康塞桑·平托(前MCIA部长)给国家预算造成了462,000美元的损失。该预算金额包括向该公司提供的289,000美元公共补贴资金,以及该公司在2018年1月至6月6个月期间每月10%的金额,即每月28,900美元,6个月共计173,400美元。
被告康斯坦西奥·达·康塞桑·平托和安东尼奥·达科斯塔知道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公共补贴资金的执行规则,并知道该资金不得用于营利性个人或集体实体。尽管如此,他们仍继续批准并签署合同,将该项目交给被告若泽·德奥林多·希梅内斯,后者是星产品个人有限公司的董事。
公共补贴资金必须通过采购程序使用,但被告康斯坦西奥·达·康塞桑·平托和安东尼奥·达科斯塔直接将其拨给了以营利为目的的星产品个人有限公司。
被告若泽·德奥林多·希梅内斯作为星产品个人有限公司的董事,明知自己无权获得公共补贴资金,也明知所用于生产的土地存在争议,但仍继续申请公共补贴资金,收到资金后继续使用,并以同样的理由再次要求国家付款。
被告若泽·德奥林多·希梅内斯始终报告自己已完成的工作,并继续为自己谋利,在公共补贴资金使用报告中虚假陈述。
被告们自由且有意识地实施了这些行为,明知这些行为被法律禁止且构成犯罪,但他们仍想互相牟利,损害国家利益。
基于上述事实,被告康斯坦西奥·达·康塞桑·平托作为《刑法典》第299条规定的经济参与犯罪的事实行为人,被告安东尼奥·达科斯塔作为同一条款的事实行为人,被告若泽·德奥林多·希梅内斯作为《刑法典》第274条规定的破坏管理罪的事实行为人,分别被定罪。
该案审判听证会由法官阿尔瓦罗·玛丽亚主持,成员包括若泽·贡萨尔维斯和阿尔亨蒂诺·努内斯。检察院由女检察官利德娅·苏亚雷斯代表。被告获得了私人律师和公设辩护人的法律援助。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泽济托·席尔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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