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5年6月26日(塔托利)——帝力一审法院(TJPID)本周四(6月20日)作出判决,对被告JRX判处30年监禁,认定检察院指控的杀害其妻子(BJ)的罪名成立。
判决中,法院基于被告和证人的陈述进行审理,最终合议庭决定对被告判处30年监禁。
法院还解释称,如果被告方不同意,可以通过其辩护人提出上诉。
根据检察院对该案的起诉,被告JRX与被害人BJ是夫妻,育有两名年幼子女。
2024年10月20日凌晨1点,在帝力,因不明原因,被告持刀刺伤被害人共13次:颈部4刀,右手1刀,并几乎将被害人右手切断;接着刺伤被害人鼻梁1刀,脸部1刀,手臂1刀,右胸1刀,背部2刀,导致被害人重伤。
刺伤被害人后,被告又用同把刀刺向自己的鼻梁、脸部和颈部,造成自己受伤。
随后,证人AJ听到被害人呼救,跑去看情况,发现被害人和被告均严重受伤,于是跑到路上呼救。邻居们听到后赶到现场,证人继续跑到警察局报告。
警察到达现场时,被害人已断气,警方随即逮捕了被告并扣押了作案工具。
当时被害人已怀孕7个月,预产期在12月。事发当晚,被害人感到鼻梁疼痛,被告因此起疑并愤怒,多次刺伤被害人致其死亡。
被告JRX是自愿、自由且清醒地实施犯罪,意图夺走被害人性命。被告知道此行为违法但仍实施。
被告JRX构成两项犯罪:严重杀人罪(结合家庭暴力)以及使用利器罪,根据《刑法典》第139条G和H项,结合第7/2010号法律(反家庭暴力法)第3条A项和第35条B项,以及第5/2017号法律(关于佩戴利器的法律制度)第2条G项和第20条第1款。
在庭审中,主审法官向被告确认指控,但被告保持沉默。因此,法院仅采用被告可以做出的方式——法官向被告确认时,被告低头摇头。
法院确认犯罪动机时,被告未回答。法院就多次刺伤被害人一事,被告承认并回答。
被告还向法院展示了其自己刺伤自己颈部、鼻梁和脸部的伤口。
法院要求被告站在面前确认被害人的照片,被告上前查看并流下了眼泪。
被告承认,目前他有两名子女在外与家人同住。
值得注意的是,在陈述阶段,检察官本温达·多·罗萨里奥维持原指控,请求合议庭判处被告25年监禁。
而被告的辩护人、公设辩护人劳拉·瓦伦特请求法院宣告被告无罪,理由是根据医疗报告,被告患有精神疾病,精神状态与常人不同。
辩护方认为被告在患病状态下不应被定罪。因此,对于法院判处30年监禁,辩护方不同意并将就此判决提出上诉。
本次庭审由合议庭主持,成员包括阿根廷诺·努内斯、伊万·帕特罗西尼奥·安东尼奥、祖尔米拉·奥希利亚多拉;检察院由检察官本温达·多·罗萨里奥代表;被告获得公设辩护人劳拉·瓦伦特的法律援助。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希斯托·弗雷塔斯·达·皮埃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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