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6年5月12日(TATOLI)—帝力初审法院(TJPID)本周二开庭审理一起滥用信任加重案,被告JJC因未向帝汶电信公司上交38700美元款项被诉。
根据检察院(MP)指控,2023年5月8日,被告前往帝力广场(Timor Plaza)的帝汶电信门店提取价值5360.75美元的手机充值卡,售完后未将款项上交公司。
2023年5月11日,被告再次前往帝力广场的帝汶电信门店提取价值1300美元的充值卡出售,但仍未将款项上交公司。
2023年5月17日,被告再次前往帝汶电信门店提取价值21372.50美元的手机充值卡,售完后仍未上交款项。
2023年5月26日,被告再次前往帝汶电信(帝力广场店)提取价值7500美元的充值卡,售完后也未上交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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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福尔塔尼娜要求被告上交部分款项,但被告称尚未从销售代理处收回资金。
帝汶电信公司提供了一辆本田Verza摩托车(车牌号K 4846 TL,价值1700美元),但被告至今未归还。公司方多次索要该摩托车。
被告还收到了2000美元的周转资金,但至今未上交公司。
被告的行为导致公司损失共计38700美元。
被告明知出售充值卡所得款项不属于他,公司提供的摩托车不是他的财产,周转资金也非其所有,但被告将这些钱款视为己有,并将摩托车占为己有。
被告实施犯罪的原因是帝汶电信员工信任他,让他销售手机充值卡,但最终他未上交款项。
因此,被告是自由、蓄意、明知故犯地实施了被法律禁止并应受惩罚的行为。
被告系刑法第257条所述滥用信任加重罪的实质责任人。
被告陈述
针对指控,被告JJC向法庭表示部分事实属实,部分不属实。
被告称,他从2014年至2023年在帝汶电信担任市场营销服务人员。
本案中,由于被告向客户分发充值卡,在2023年5月,他未将款项上交公司,给公司造成了约32000美元的损失。
被告解释公司工作流程:根据合同每三个月结算一次,他每月销售定额为2000张充值卡,才能续签合同。
“被告接到公司通知要求将款项交到帝力广场,因为5月的款项尚未上交。于是5月29日被告带着钱去帝力广场,但途中突然遭遇事故,导致神志不清,装有现金的公文包丢失,不知道被谁拿走,也不知道谁送他去医院,”JJC在法庭上陈述。
事故发生后,被告休养了三天,不清楚后续情况。摩托车损坏严重,一年后公司才来取回。
被告称不实之处在于:他已归还摩托车,但公司称未归还;公司人员当时确实取走了摩托车。
被告声称他收集了准备上交公司的款项共计35000美元:从Tuana-laran门店代理商那里收取2000美元(来自代理商Ferdi),从Bekora门店代理商Manuel处收取1000美元,从Ai-mutin门店代理商Alex处收取1100美元。此前还在阿陶罗(Ataúru)收取了2000美元。
他回忆,2015年销售36000美元充值卡时曾获得1000美元奖金,但此后成为被告后就再未获得奖金。
被告还表示,他一直遵守工作指令,只是事故才导致问题,且是第一次发生。
公司代表及证人陈述
帝汶电信代表Timoti de Deus(律师)向法庭声明,交给被告用于工作的摩托车已于2023年10月23日在警察局取回。
证人称,事故发生后,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与家属会面讨论被告收款一事。
证人还说,他并不确定被告是否真的发生了事故,只是听同事说被告出了事故。
“是的,当能去医院时,证人Regina和Arnol前往医院核实,发现被告并未受伤。”他在法庭上说道。
证人还讲述了帝汶电信与被告于2014年10月签订的合同,此前被告从未缺勤,只在5月出现了未交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合同,充值卡周转资金为2000美元,但考虑到被告长期工作且值得信赖,公司给了他超过34000美元的周转资金。”他说。
证人也表示,公司损失的37000美元中,包括被告未上交的34000美元、36000美元的周转资金以及摩托车费用,共计37000美元。
证人Constantina dos Santos向法庭声明,她确认被告在2023年5月29日遭遇事故。
“当时同事下午5点打电话给我,我去医院看到被告躺着,闭着眼睛。我能跟他说话,但他没有回应。”她说。
证人也说,当时她确实联系被告要求上交充值卡款项,被告说收齐后就会上交。
“从我这边,被告需上交5月8日至17日期间提取的充值卡款项共计25000美元,尚未上交。”她说。
证人还表示,被告在工作中一直表现良好。
时任帝汶电信仓库主管的证人Rozina Gomes向法庭声明,被告于2023年5月26日从她这里提取了7500美元的充值卡,至今未交款。
“被告一直遵守规定,曾上交过超过34000美元。但周转资金按规定只有2000美元,出于信任多给了他一些,这次才出了问题。”她说。
证人也说,她得知被告受伤的消息来自主管,于是与团队赶去医院,看到被告不省人事。
同样,证人Arnol Serra向法庭表示,他与被告工作关系密切,认为被告工作勤奋、负责,因此发生此事他感到震惊。
证人也强调,事故发生时他试图见被告但未成功,因为被告状况不佳,但见到了被告的妻子。
听取被告和证人陈述后,法庭注意到一些问题或疑问,因为出现了某些次要争议,因此需要听取更多证人证言。
法庭接受了传唤给被告治疗的医生以及被告之前分销的代理商的请求。
因此,法庭将案件延期至2023年6月9日下午4点,以听取其他证人证言。
本次庭审由合议庭法官Ana Paula Ercília de Jesus和José Maria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Nelson Magno代表,被告由公设辩护人Angelmo Pinto Akara协助辩护。
记者:Natalino Costa
编辑:Julia Chata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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