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一审法院(TJPID)通过宣读裁决,决定对被告人HSJ(中国公民)适用缓刑。
在此裁决宣读中,法院认定被告人的行为完全符合主观和客观犯罪要件。
法院宣布,指控被告人的两项罪名是:简单伪造罪和加重伪造罪。因此,针对简单伪造罪,法院判处被告人1年监禁;针对加重盗窃罪(原文Furtu Agravadu),法院判处被告人3年监禁。最后合议庭决定进行法律合并,单一刑罚,故合议庭判处被告人3年监禁,缓刑4年。
法院宣布,对于用于实施犯罪的物品,合议庭命令予以销毁。
此判决中,法院还告知被告人,如不服判决,可通过其辩护方在30天内向上诉法院(TR)提出上诉。
此前在指控阶段,检察官阿德里托·蒂尔曼(Aderito Tilman)请求法院根据犯罪性质对被告人判处刑罚。
而辩护方朱维纳尔·迪亚斯(Juvinal Dias)则请求法院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充分的事实表明,被告人HSJ是YI PIN JIA 08 AGENCIA UNIP. LDA公司的所有者,公司地址位于帝力市多姆阿莱克肖(Dom Aleixo)行政区的拜鲁皮特(Bairo Pite)村泰基泰基(Teki-Teki)自然村胡迪拉兰(Hudi Laran)。根据提交的文件,YI PIN JIA 08 AGENCIA UNIP. LDA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10日,其目的是为进入东帝汶工作的中国公民处理文件或签证。
对犯罪记录证明文件的分析显示,被告人通过篡改签发日期的方式伪造文件,即剪切掉原先写有的2022年6月13日的字母,并替换为其他日期(与原始文件中的日期不同)。
还发现,被告人还伪造了毛比塞有限公司(Maubisse Unip.Lda.)的店铺文件以及劳动总监察局(IIT)的印章、工作签证授权,将身份标识LY改为CW,以向外交部领事事务局证明其有利于定居签证的意见。
此外,还发现通过其公司YI PIN JIA 08 AGENCIA UNIP. LDA,被告人成功伪造了总共107枚印章。
根据案卷中确认的事实,被告人始终使用自己的设备重复伪造上述文件。
被告人利用此情况,编造、制作和签发国家文件,以欺骗并便利中国公民获得工作签证和定居签证,使这些公民在东帝汶从事商业活动和居留。被告人明知这种欺骗行为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
此次审判听证会由合议庭法官若泽·埃斯库里亚尔(Jose Escurial)、弗朗西斯卡·卡布拉尔(Fransisca Cabral)(一名实习法官)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阿德里托·蒂尔曼代表,被告人获得了公设辩护人朱维纳尔·迪亚斯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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