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第一审司法法院(TJPID)于周二(2026年7月7日)开庭审理一起家庭暴力伴随简单人身伤害案,被告(缩写CdSdJ)作为父亲,对受害者(缩写LdSdJ)作为女儿实施了暴力。
根据指控,受害者LdSdJ与被告CdSdJ是女儿与父亲的关系,共同居住在帝力市多姆·阿莱克休行政站科莫罗村10月12日村的一所房子里,受害者在经济上依赖被告。
2024年11月12日晚约21:00(东帝汶时间),受害者遭被告用手掌扇了两次左脸,随后被用电线多次抽打背部,导致疼痛和肿胀。
被告殴打受害者的原因是:受害者要去朋友家拿鞋子,但因为是晚上,被告不允许,受害者没有服从,于是被告殴打了她。
被告的行为导致受害者面部和背部疼痛肿胀,但受害者没有就医治疗。
被告是故意且明知故犯,他知道法律禁止,但仍然自由地实施了行为,即便他知道殴打的是自己抚养长大的女儿。
据此,被告CdSdJ构成第7/2010号法律(7月7日)第35条A项规定的家庭暴力伴随简单人身伤害罪的实施者,参照《刑法典》第145条。
针对指控,被告CdSdJ向法庭表示,部分事实属实,部分不实,因为当时被告用电线抽打是因为受害者晚上10点要出门,被告禁止她出去,因为考试临近,而受害者对被告大声顶嘴,于是被告用电线抽打了她五六下。
被告承认打人是因为自己情绪激动。打完之后,两人又和好了。
此外,受害者LdSdJ陈述说,打人发生在晚上,是因为当时要去朋友家拿鞋子。她没能去医院,因为亲戚只给她买了药吃。
听取双方陈述后,法庭决定进入检察院和辩护方的辩论环节。
检察院请求法庭判处缓刑,以防今后再发生其他问题。对于作为作案工具的电线,检察院请求法庭将其没收,归国家所有。
辩护方则请求法庭对被告处以罚金。
听取双方意见后,法庭决定将案件延期至周一上午9:00宣判。
本次庭审由一名见习单一法官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多明戈斯·巴雷托代表,被告获得公设辩护人若昂·卡瓦略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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