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 STLTIMORLESTE.com – 帝力初审法院开庭审理一名以FC为首字母的父亲,他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化名M)实施暴力袭击。
有充分证据显示,2025年5月19日晚上7点左右,在帝力,被告FC用一根木棍击打受害者M的后背,直到木棍折断,被告还用手抓受害者的头发多次打她的脸,并再次抓受害者的头发打她的下巴。
被告行为的直接后果是受害者身体多处瘀伤和青肿,大腿瘀伤青肿,手臂瘀伤青肿,眼睛内部疼痛,耳朵肿胀。
受害者在普拉代特接受了治疗、医学检查和法医鉴定。问题起因是被告禁止受害者及其弟弟见他们的母亲,但受害者去见了母亲。
被告FC是自由、蓄意且明知故犯地实施行为的,他知道用木棍击打受害者的大腿和后腰,直到木棍折断,他还用手抓受害者的头发并多次用手打她的脸,又抓受害者的头发打她的下巴,作为伤害受害者身体和健康的手段。
被告也清楚自己的这些行为是刑法所禁止的,因此构成被告作为实施简单身体伤害罪及第7/2010号法律第2、3、35条所指家庭暴力罪的实际行为人。
面对现有事实,被告声称,关于事实本身都是真实的,但关于推搡的那部分是不对的。
被告声称,受害者是他结婚三次的妻子,当时她已经15岁。被告称打受害者是因为她放学不回家,而是去见母亲,到深夜才回家。这让他生气,所以打了受害者。
被告声称,事情发生后受害者就不再在利基萨上学,而是转学到包考,和受害者的母亲住在一起。
被告还称,他们有四个孩子,但被告和受害者已经分居,受害者又找了个年轻男人,所以受害者和她的两个孩子住在包考,被告和他的两个孩子住在帝力。
被告进一步解释,事情发生后受害者去了包考,但被告跟去道歉,并继续给受害者和她的弟弟钱,弟弟和母亲住在包考,尽管他们已经分居。
被告承认,他和受害者的父女关系现在已经好转,不再有问题。
法院认为被告对事实供认不讳,因此要求进入双方陈述环节。
在陈述中,实习检察官表示,被告的行为确实符合所指控的罪行,因此请求法院对被告处以罚款。
而辩护方温贝托·阿尔维斯表示,被告已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因此请求法院对被告判处公正的刑罚。
听取陈述后,法庭延期至另一天宣判。
本次审讯由独任法官何塞·埃斯库里亚尔主持,检察院由实习检察官代表,被告由公共辩护人温贝托·阿尔维斯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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