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初审法院审理被告AdCP(父亲),他犯下针对受害者JdCP(儿子)的罪行。
起诉书称,2024年12月30日,受害者在中国商店偷东西,因此被告拿一根棍子殴打受害者的手脚致伤。
受伤的受害者跑到一名警察家中。
由于被告的行为,受害者感到害怕,于是去报案。
面对指控,被告声明,起诉书中的事实全部属实,他确实做了该行为。
被告声明,当时他在帮一个朋友盖房子,快到上班时间时,他听到受害者的朋友们对他说,受害者在中国店里偷了染发剂。
被告声明,听到这些后他感到丢脸,于是拿起棍子朝受害者的右手打了一下,正要再打时,受害者害怕地跑出家门,跑到一名警察家中,警察的家人打电话给警察,警察赶来带受害者去报案。
被告声明,之前从未打过受害者,这是第一次,因为紧张,目的是让受害者以后不敢再这样做。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向法院承诺今后不会再犯。
被告还声明,从事件发生至今,受害者没有再犯类似行为。
此外,受害者声明,当时他和朋友米格尔(Miguel)去中国店里拿染发剂。
受害者声明,他们拿了染料后,受害者的一个叫埃扎(Eza)的朋友去向父亲告状,于是父亲生气地拿棍子打了受害者的手。
受害者还声明,从事件发生至今,他没有再犯该罪行。
此外,证人费利斯米纳·苏亚雷斯(Felismina Soares)声明,她是受害者的母亲,被告是她的丈夫。
证人声明,当时被告用棍子打了受害者,打了一下,打中了手。证人给受害者受伤的手涂了药。
听取被告和受害者陈述后,法院要求检察院和辩护方进入辩论环节。
在辩论中,检察官声明,被告承认事实,为避免今后再犯,请求法院对被告适用缓刑。
被告的辩护律师弗朗西斯科(Fransisco)声明,被告打受害者是因为他在店里偷东西,但被告已经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辩护方认为,被告与司法合作,因此请求法院对被告适用适当刑罚。
听取辩论后,合议庭认为,被告、受害者和证人均声明只打了一下。因此法院决定将法律定性从“家庭暴力中的虐待未成年人”变更为“家庭暴力中的简单身体伤害罪”,该罪规定于《刑法典》第145条。
听取辩论后,法院延迟到另一天宣判。
本次审判由合议庭主持,成员为若泽·玛丽亚(Jose Maria)、安娜·保拉(Ana Paula)、埃尔西莉亚·德热苏斯(Ersilia de Jesus),检察官佩德罗·巴普蒂斯塔(Pedro Baptista),被告获得公设辩护人弗朗西斯科(Fransisco)的法律援助。
(完)
📌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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