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4年4月19日(塔托利)– 帝力第一审司法法院(TJPI)今天(4月19日)开庭审理东帝汶前驻印度尼西亚教育专员托马斯·达席尔瓦(Tómas da Silva)涉嫌挪用公款案。
根据检察院提交的事实,被告托马斯·达席尔瓦原是教育部职员。2015年10月,他受外交部委派,担任驻雅加达教育专员,任期两年。
2015年10月,托马斯前往雅加达,向驻印尼大使阿尔贝托·阿马拉尔报到并履职,任期至2017年3月或4月(具体日期未查明)。
2015年12月,教育部将21428.61美元转入教育专员在雅加达的银行账户,用于专员开支及照顾在印尼留学的学生。当时1美元兑换13000印尼盾。
托马斯指示雅加达的教育专员办事员使用这笔钱支付住宿、办公用品,包括:8个佳能740墨盒(1,960,000,000.00印尼盾)、8个佳能741墨盒(2,080,000,000.00印尼盾)、8个HP 95墨盒(2,720,000,000.00印尼盾)、8个HP 96墨盒(3,080,000,000.00印尼盾)、8个佳能740墨盒(1,960,000,000.00印尼盾)以及一台带复印功能的班特克斯打印机(720,000.00印尼盾)。还购买了一台iMac笔记本电脑(5,000,000.00印尼盾)、五包A4 70克打印纸(750,000.00印尼盾)和金士顿8GB U盘(625,000.00印尼盾)。这些采购总计16,935,000.00印尼盾。但检察院指控这些物品实际并不存在,专员仅制作了虚假收据。
2015年12月,教育专员托马斯指示东帝汶大使馆工作人员再购买12件夹克,分给3名专员助理、3名办事员和专员本人,每件价值200美元。
据检察院指控,实际只购买了2件夹克而非12件,但托马斯提交了购买12件的虚假报告。
2016年,托马斯授权印制日历,分发给印尼各大学的学生,以配合东帝汶国庆日,并制作了东帝汶国旗徽章,供重要人物访问印尼时佩戴在夹克上。生产和制作的费用为42,000,000.00印尼盾。
前专员涉嫌挪用公款总额达63,000.00美元。
基于上述行为,检察院以贪污罪(《东帝汶刑法》第295条)对托马斯提起公诉。
在庭审中,托马斯对检察院的指控部分承认、部分否认。
“关于教育部转给雅加达教育专员账户的2.1万美元,取款时需要两人——我和教育专员财务主管一起去银行才能取。财务主管签字后才能取钱,我一个人或其他人去都取不了,没有签字钱出不来。”托马斯在庭审中解释。
托马斯说,住宿、办公用品(特别是打印机、笔记本电脑、台式机)以及为专员和员工购买夹克等,都是他本人授权的。
“当时我确实授权教育专员办事员去购买三台打印机、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台式机,用于专员的日常工作。我也授权为六名员工购买夹克,包括教育专员、驻巴厘的专员助理以及雅加达专员的三名员工。”他说。
“当时我们买了12件夹克,每人两件,每件200美元。我之前没有夹克,大使馆那边要求我穿夹克,作为专员和助理以及员工,按规定必须穿夹克。所以我让他们用专员的钱买夹克。这些我都列入了雅加达教育专员的预算执行报告,并提交给了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和外交部,当时没有任何问题。”他说。
托马斯补充说,关于日历印制,确实是为了分发给在印尼的学生,让他们能了解东帝汶的法定节假日。
托马斯辩称,在担任教育专员期间,他完全按照专员的需要使用了国家拨付的经费。
“42,000,000.00印尼盾,作为专员我授权使用,是为了回应在印尼留学的学生的需求。大家都知道,在印尼的东帝汶学生很多不是奖学金生,当他们遇到问题或困难时,作为专员我去解决。在我的任期内我一直这样做。”他强调。
他声称,作为前专员,他完全否认检察院的指控,从未将国家资金用于个人利益,也从未制作虚假报告。
“向检察院举报我并将此案提交法庭的人,我想说的是,热苏伊诺先生,他是我在雅加达的专员助理,但他在我任期内从未履行职责。”托马斯指出。
法庭听取托马斯陈述后,决定休庭,此案将于2024年5月9日中午12时继续审理。
此次庭审由合议庭法官若泽·马里亚·德阿劳若主持,法官安娜·保拉·丰塞卡参与,检察院由检察官马蒂亚斯·苏亚雷斯代表,被告由私人律师阿利诺·桑切斯提供法律援助。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泽济托·席尔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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