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司法初审法院(TJPID)继续审理一起涉嫌贪污案,三名东帝汶国家警察(PNTL)成员BdJ、LLG和DM被列为被告。
此前,法庭已听取所有被告及证人的陈述。即将进入最后阶段时,被告BdJ向法庭提交请求,要求与被告DM进行对质。
在庭审中,被告BdJ声明,他已提交一份请求,要求法庭授权他对被告DM进行对质,因为被告DM的部分陈述存在矛盾。
被告BdJ表示,他对目前的指控不满意,因此请求法庭批准对质。
听取被告陈述后,主审法官表示,被告DM目前正在国外,因此法庭将安排一个日期,通过WhatsApp进行对质。
被告BdJ接受这一安排。法庭随即决定将审讯延期至6月1日上午11:00,届时进行两名被告的对质。
有充分证据表明,国家安全国务秘书处提交了由监察审计办公室进行的审计报告,内容涉及PNTL对东帝汶TOLL公司的欠款,与2013年2月和3月在国家后勤总部发生的燃油处理问题有关。
东帝汶国家警察供应部门与东帝汶TOLL公司签订了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的燃油供应合同。
调查结果显示,2013年2月,向车牌号02-3246、容量3000升的油罐车供应了总计6720升柴油,而GIS-SES系统没有显示相关记录。
调查结果还显示,被告LLG、DM和BdJ合谋从东帝汶TOLL公司取走燃油,仅在PNTL油罐中留少量油,大量燃油被他们出售并分赃。
东帝汶TOLL公司在2013年2月供应的燃油共6720升柴油,总价值9818.07美元。
调查显示,公司TOLL供应的6613升燃油价值8336.90美元,在2013年3月,被告LLG将其中一部分出售,另一部分私用。
2014年1月17日,PNTL成员、国家后勤总部LLG和DM将柴油和汽油运送到欧库西的UPF,但未按要求的数量交付。
当天,欧库西的UPF Charli Enclave仅收到620升柴油和500升汽油。根据发票,燃油和汽油总量应为3000升,其中柴油1000升、汽油2000升,但实际仅交付了1120升。剩余的燃油被三名被告私用于车辆。
同样,在2014年1月28日,被告BdJ当时担任国家后勤主任,继续在Ruvie Fuel Lda公司提交的发票上签字,供应的燃油数量为1000升给PNTL UPF、2000升给PNTL UPF欧库西,发票总价值4500.00美元,由PNTL财务支付。
被告LLG和DM因2014年5月10日发生的燃油倒卖案被定罪,该案涉及RUVIC Fuel公司的供应。
2014年,被告BdJ将燃油券交给被告LLG和DM,明知他们打算出售。经证据核算,总金额为39235.00美元。
几名被告的行为多次导致三名公民被逮捕,因为这些人使用从被告LLG和DM处购买的燃油券。
在搜查和扣押中,从LLG和DM家中发现了燃油券,共50张,价值250.00美元。
被告BdJ让被告LLG和DM出售燃油券的目的是为了将钱转到印度尼西亚泗水,支付其子女的学费和房租,包括购买帝力-巴厘-泗水的机票。
因此,东帝汶国家因被告的行为损失了柴油总价值18154.97美元(2月9818.07美元,3月8336.90美元)。
为此,检察院指控被告BdJ是《刑法》第295条规定的贪污罪的主要行为人,并涉及影响力交易罪(10/19条)。
被告LLG是《刑法》第295条规定的连续形式贪污罪的主要行为人。
被告DM是《刑法》第295条规定的连续形式贪污罪的主要行为人。
此次审判由合议庭审理,法官包括Ercilia de Jesus、Ana Paula Fonseca、José Maria de Araujo,检察院由检察官Lidia Soares代表,被告由私人律师和公设辩护人提供法律援助。
(ter)
📌 声明
本文由 AI 自动翻译自东帝汶本地新闻源,仅供在东帝汶的华人参考。 翻译可能存在不准确之处,如需准确信息请点击"查看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