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4年4月11日(塔托利)–卫生部卫生总督察霍拉西奥·费尔南德斯·里贝罗呼吁商家不要在报刊亭销售药品,因为无法保证药品质量。
这位负责人表示,督察局在科莫罗区的一个报刊亭查获了来自卫生中心和医院的采血瓶,因为这些商家没有销售医疗药品的许可证。
“那些获得药品监管局(SERVE)授权的实体开设这些报刊亭,可能想顺便卖点东西,但这不属于我们的职权范围,但我们完全有权收缴。例如,两个月前,我们就收缴了他们出售的采血瓶。”卫生部总督察霍拉西奥·费尔南德斯·里贝罗周四在凯科利对塔托利通讯社说。
这位督察说,商家想赚钱,但这些东西不是谁都能卖的,只有持有营业执照的人才能销售这些药品。
“卖药的人必须有许可证,有合适的地点,比如在药房内,药品要放在有保障的地方,给需要的人带来益处。否则,放在高温环境下,药效会丧失。”他说。
5月26日第12/2004号法令第3条规定,药品进口、储存、批发或零售、出口等活动,必须由按照本法进行商业登记并获得药品活动监管委员会许可的实体开展。
该法令还要求销售商提供注册地址、合同证明、证书、进口和储存地点以及运输工具。
另外,还要对运输工具和设施进行有效期验证、注册有效验证和质量验证。
当被问及卫生部如何对药品许可进行督察时,这位督察表示,尚未在药店和诊所发现没有许可证的药品。
记者:热苏伊娜·泽维尔
编辑:坎西奥·希梅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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