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4年4月17日(塔托利)—政府通过本周三举行的部长会议例会,批准了一项关于修改第13/2016号法令(2016年5月18日《基础设施基金条例》)的草案,该草案由规划与战略投资部长加斯顿·弗朗西斯科·德索萨提交。
“该举措旨在继续更好地遵守良好治理、透明度和问责制的规则,以实现基金目标。该法令希望采取额外措施,提高重大项目秘书处作为行政和技术支持机构的行政效率,”议会事务副部长阿德里托·乌戈·达科斯塔在行政会议后于政府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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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该基金作为自治基金运营了十年,在2016年进行修订后,此次对监管法令进行针对性调整,以与第九届宪法政府设定的目标保持一致。
“该法令还明确,与东帝汶海外使馆、领事馆建筑及相关服务相关的项目也有资格获得基础设施基金资助,”该官员补充道。
记者 :安东尼娅·古斯芒
编辑 :朱莉娅·查塔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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