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6年6月11日(塔托利)—新闻委员会执行主任安东尼奥·迪亚斯表示,根据《社会传播法》,那些不再担任记者职务但转而担任国家机构媒体官员的人,通常必须向新闻委员会提交专业记者证。
“这意味着,当你离开新闻职业并从事媒体官员的工作时,我们认定这存在不相容性。因此,你必须自觉主动地将记者证交到新闻委员会,以暂时中止你的记者使命,”该主任今天在新闻委员会大楼(Kintal boot)向记者们表示。
他说,新闻委员会正在开展这一工作并进行监督,因为有些持证人自愿将他们的记者证提交到新闻委员会,同时他告知,记者证的有效期(过期)仅为两年。
“因此,我们也要求各协会关注这一问题,因为协会是维护记者职业尊严的机构。因此,当有记者出现不相容情况时,可以告知持证人,”他表示。
媒体顾问任期结束后,新闻委员会仍发放专业记者证
他还说,确实,在公共或私营机构工作的新闻顾问大多是政治任命,但当他们的任期结束并希望继续从事记者职业时,新闻委员会仍会向他们发放专业记者证,因为法律允许这样做。
东帝汶《社会传播法》(第5/2014号法律)第17条谈到了不相容性,禁止专业人员在同一时间从事新闻工作与被认为损害独立性和公正性的职能。
不相容的活动(不能同时进行):
义务:
接受或担任上述职务的记者必须将其记者证交还给东帝汶新闻委员会,并且不得从事新闻活动。
与此同时,从2017年到2026年的数据显示,新闻委员会共向459名记者发放了专业记者证。其中,因担任政府媒体官员而交回记者证的持证人有178人,目前活跃的记者有281人。
记者:亚历山德拉·达科斯塔
编辑:坎西奥·希梅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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