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东帝汶法律界人士认为,最高法院(STJ)的法官不仅要知识渊博,还要敢于承担风险。
“在我看来,最高法院的法官不仅要在智力能力上出众,还要在代表人民作出判决时敢于承担风险,特别是捍卫社会正义,关注弱势和边缘化群体,”法学家塞尔吉奥·迪亚斯·昆塔斯周四(2026年6月25日)在凯科利表示。
塞尔吉奥认为,目前东帝汶有一些法官具备资格,可以进入最高法院,但这取决于招聘委员会是否认定他们符合标准。
他强调,在司法领域,我们仍需要国际法官提供咨询帮助,但不应让他们在法院审理案件,因为东帝汶已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我们不能把国家主权交给外国人,让他们以人民的名义来为我们主持正义。
另外,东帝汶国立大学学者拉斐尔·德热苏斯表示,最高法院确实需要有能力的法官来履行职责。
“我认为最高法院确实需要有能力的法官来推动司法进步,”他说。
他还补充说,司法要向前发展,就需要有能力的人依法履职,推动司法进步并保持平衡。
他解释说,现在必须建立最高法院,因为公众仍在质疑一些案件为什么不能继续推进。而仅靠上诉法院无法解决问题,因为上诉法院的判决已是最终判决。
此前,上诉法院院长阿方索·卡莫纳宣布,最高法院的临时办公楼已经建成。至于最高法院的法官人选,将由已成立的委员会负责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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