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关于正处于过渡阶段的事项,在法院工作满8年的法官可以参加上诉法院法官的选拔。
上诉法院院长阿方索·卡蒙表示,按照法律,工作满10年的法官才能接受评估以晋升至第二等级,第二等级法官需工作满5年才能评估是否可晋升至第一等级,而上诉法院法官和顾问法官则依据新法律处于过渡阶段。
“这样一来,工作满8年及以上的法官,无论当前等级如何,都可以参加上诉法院法官的选拔;而希望成为顾问法官的法官,需工作满10年及以上,不取决于其是否拥有足够或良好的评分,但过渡制度会对所有法官进行评估。”卡蒙周三(2026年5月6日)在凯科利对记者说。
他补充说,根据新设立的委员会,选拔的最低要求是:工作满10年及以上的法官可参加顾问法官的选拔;上诉法院(TR)的上诉法院法官则需工作满8年及以上的法官。
他进一步解释,这不涉及晋升,仅仅是过渡制度。关于法官选拔事宜,总统给出的期限是到11月,但已退回给委员会处理。
关于法官工作表现的评估,目前监察员正在开展,等待监察员提交报告后才能了解法官的评分以决定是否晋升。
他补充说,要按现有等级晋升,按规定必须依据法官工作表现的评估结果。
在另一场合,东帝汶国立大学学者拉斐尔·德热苏斯表示,目前上诉法院的人力资源仍然不足,因此确实需要增加法官。
“我认为我们上诉法院在法官人力资源方面的数量仍然不足,因此确实需要通过晋升来补充一些人进去。”他说。
他还透露,如今东帝汶人已经能够自主推动司法部门前进,以预防现有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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