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东帝汶法学家认为,如今许多未成年人犯罪,是因为自由放任且家庭凝聚力不强。
“未成年人有时犯罪,是由于自由放任和缺乏父母关注,这意味着家庭凝聚力在道德、伦理和经济方面薄弱,导致孩子容易犯罪,”法学家塞尔吉奥·迪亚斯·金塔斯(Sergio Dias Quintas)周三(2026年6月16日)在凯科利对STL说。
塞尔吉奥强调,为确保未成年人犯罪时的权利,政府政策之一是通过司法部设立少年中心,其目的是为孩子在少年中心期间创造良好行为条件,然后才返回家庭或社会。
这位现任公设辩护人解释道,但少年中心并非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途径;要减少此类犯罪,需来自政府和社会本身,即如何加强家庭和社会凝聚力,意味着当家庭在道德、伦理和经济上强大时,就能为强大的社会做出贡献,从而使孩子不易犯罪。
在另一场合,司法部长塞尔吉奥·霍奈(Sergio Hornai)宣布,未成年人不能入狱,因为他们无刑事责任能力。
“无刑事责任能力意味着未成年人不能因其所犯罪行而入狱,因此这是一个重要考量:未来他成年后能否承担责任,或者我们是否有其他方式教育此人,使其不因社区中的仇恨而重犯类似罪行,”司法部长说。
据司法部长称,少年矫正中心是对有罪一代进行教育指导的一种形式,但必须正确教育他们成为好人,改善他们的行为,让他们悔过自新地返回家庭和社会。
塞尔吉奥补充道,无刑事责任能力是普遍的刑事司法政策原则,即未成年人犯罪者不能承担责任。因此,并非东帝汶采用此原则,而是普遍做法:若某人年龄在17岁以下,则被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意味着他虽行为有错,但缺乏认知能力,不具备责任能力。
现任司法部长表示,关于少年中心的建设,目前KAFI正在协调一些咨询,位于蒂巴尔(Tibar)的少年中心正在运行。有一项服务指派给国家监狱社会重返局局长,使其与司法部国家管理局保持长期联系,进行行政联络。
这位政府官员表示,司法政策也旨在将法律体制中的青少年作为被指控者,探讨如何给他们提供解决方案,是与成年人一起关押,还是单独关押以发挥他们的教育、职业培训能力,使其受益于自身和社会,从而改善其行为。
另一方面,东帝汶国立大学学者拉斐尔·德赫苏斯(Rafael de Jesus)表示,必须设立少年中心以保护未成年人。
“早就该设立少年中心来保护未成年人了,如果不保护他们,任其自由,那么新的犯罪还会在外面发生,”他说。
他还补充说,父母也有重要作用来控制孩子,不能让孩子放任自流,否则最终容易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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